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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勤〔2011〕8 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评选2011年度市勤工俭学
先进集体(工作者)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2011年,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利用各种综合实践场所,组织开展勤工俭学、综合实践教育活动,在“服务育人”和推进全面素质教育、“创先争优”、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作出了较大的努力,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促进我市勤工俭学和综合实践教育活动更好地健康向前发展,市教体局研究决定评选2011年度嵊州市勤工俭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市勤工俭学先进集体:完小及以上的小学、中学(单位)。
2.市勤工俭学先进工作者:学校分管勤工俭学或综合实践教育活动的领导;组织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教育和勤工俭学活动的指导教师(包括带队领导和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市勤工俭学先进集体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把勤工俭学、综合实践教育活动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分管领导明确,组织网络健全,项目责任落实,能因地制宜地开展勤工俭学和综合实践教育活动,按计划安排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劳动劳技教育,在“服务育人”和推进素质教育、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成绩显著,并按下列分类同时具备条件之一的单位:
1.市属中小学(单位)及民办学校:(1)有一个10亩以上的综合实践教育场所;(2)有一个确定的上规模的校外综合实践教育场所(面积达50亩以上,下同)可供师生进行生产实践教育活动,且每年组织师生到该综合实践教育场所参加实践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2.乡镇(街道)中、小学:(1)有一个8亩以上的综合实践教育场所;(2)有一个确定的上规模的校外综合实践教育场所可供师生进行实践教育活动,且每年组织师生到该综合实践教育场所参加实践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3.完小:有一个3亩以上的综合实践教育场所。
(二)市勤工俭学先进工作者
热爱勤工俭学和综合实践教育工作,在工作中尽心尽责,遵纪守法,有开拓创新精神,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领导、组织、内外协调、管理本单位(系统)勤工俭学或综合实践教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2.在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或指导管理综合实践教育场所,发展校园经济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3.在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教育或社会综合实践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三、评选的方法和步骤
1.市勤工俭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由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民办学校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条件组织推荐。
2.被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由推荐单位认真填写推荐表一份,于2012年1月15前送市教体局勤办,并同时上报电子邮箱:jtjzy@163.com。
3.市教体局勤办将推荐评选名单汇总、评审后报市教体局党委审批。
四、表彰奖励
被评为2011年度嵊州市勤工俭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由市教体局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附件:1.2011年度嵊州市勤工俭学先进集体推荐表
2.2011年度嵊州市勤工俭学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二○一一年度嵊州市勤工俭学先进集体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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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章) |
教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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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教育场所(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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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俭学年师均净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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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产和其它勤工俭学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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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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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的生产劳动实践教育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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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事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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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教体局勤办评审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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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 局审 批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二○一一年度嵊州市勤工俭学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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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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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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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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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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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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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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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事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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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教体局勤办评审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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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 局审 批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主题词:评选 勤工俭学 先进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