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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文件
长政〔2011〕138号
关于成立长乐镇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暨和美越乡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美丽乡村工程和市建设“和美越乡”的精神,结合绍兴市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长乐镇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暨和美越乡建设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马 烽
副组长:邢乐波 张伟锋
成 员:许伟永 刘孟荣 陶建良 刘达军 邢岳汀 过达军
麻汝军 张正华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局。许伟永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单慧忠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钱明秋、竹森贵、王煜君、钱积亮。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机构 人员 通知
抄送:市新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