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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嵊科技2012〔4〕号
嵊州市科技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形成合理的干部结构,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嵊市组(2010)62号通知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三)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四)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五)个人自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六)轮岗交流、交叉兼职原则。
二、组织领导
按干部管理权限,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局党组统一组织选拔任用,办公室和纪检组有关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中层干部任职的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具有良好政治素质,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群众公认,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二)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不超过50周岁(196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资历条件:从事科技工作,具有公务员、事业编制身份。
(五)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职位设置
根据市编办三定方案确立岗位设置要求,选拔任用中层正职6名,事业单位正职3名。
五、工作程序
(一)制订工作计划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制订工作实施办法,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二)动员部署
召开全局干部大会进行动员,公布实施办法,统一思想认识。
(三)工作步骤
1、述职。现任科室负责人、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述职,述职内容为近三年内履行职责情况。
2、民主测评。由全局干部、正式职工对现任科室负责人、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3、推荐。由全局干部、正式职工对中层6个岗位、事业单位3岗位进行民主无记名推荐。
4、考察决定。局党组根据履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并讨论决定拟任用人员名单。
5、公示。对拟任用人选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
6、报批任命。按干部管理权限发文任免。
(四)组织谈话
局长与新任用中层干部集体谈话,纪检组长进行任后廉洁自律谈话,副局长与分管科室新任用中层干部谈话。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涉及人员多、影响面广,是我局加强队伍建设的需要,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全力做好这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这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局党组将严格按照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做到规范有序、周密细致。各科室要安排好工作,对涉及相关工作,要积极参与、认真配合。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有关职能科室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杜绝各类问题发生;对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出现拉票、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参加轮岗、选拔资格,并依相关规定处理。
六、本实施办法由局党组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
报:组织部,宣传部孙海荣部长,齐方良副市长
抄:
嵊州市科学技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