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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嵊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12年第一号预警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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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安〔2011〕2


关于嵊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2012年第一号预警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幼儿园),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完小、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幼儿园,民办学校:

2011学年第二学期即将开学,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开学阶段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

一、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学生报到那天,市区学校要指派专门人员与交警协作,维护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师生安全;其他学校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教师,加强校门口的值班巡查,交通疏导,确保开学工作安全有序。开学初期,各学校要通过始业式、班队活动等形式,黑板报、电子屏等媒介,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二、继续做好恶劣天气应对工作。近期,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连续发文,要求学校加强对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防范,提高师生应对特殊天气的能力。为此,各学校要加强校舍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与技能指导。如遇恶劣天气,应以师生安全为重,合理调整教育教学安排。

三、继续抓好接送车管理工作。我市学生接送车已安全运行了五年。各学校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抓好学生接送车的监督管理工作。既要督促司机维护好车辆,谨慎驾驶,不超载接送学生;又要教育学生遵守乘车规则,不坐无证车、超载车。有社会车辆接送车的学校,要督促车主在27日前完成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确保学生接送安全。

四、继续做好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冬春季节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各学校要在开学初期,抓好传染病预防的教育宣传,学生晨检与缺席追踪,密切卫生疾控部门联系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防范传染病的能力。

   五、积极做好“双禁”落实工作。根据市委、市府关于“市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燃放孔明灯”会议精神,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幼儿)的教育,落实“双禁”要求,并通过校讯通平台做好家长的“双禁”宣传工作。

 

 

 

                               〇一二年二月三

 

主题词:安全  预警  通知

抄报:绍兴市教育局安监处,嵊州市安监局。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2年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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