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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长乐镇委员会文件
长委〔2012〕2 号
中共长乐镇委 长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1年度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镇属企事业单位:
2011年,镇委、镇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比学赶超、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抢抓机遇,创先争优,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得到了全面、快速、协调发展,各条战线涌现出了一大批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乐于奉献的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镇委、镇政府决定对郭月英等39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镇委、镇政府号召全镇广大干部在新的一年里,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的创业精神;学习他们团结拼搏、艰苦奋斗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热爱工作、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励精图治、艰苦创业,为我镇的改革、发展、稳定大业献计出力,把我镇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
附件:长乐镇2011年度先进工作者名单
中共长乐镇委员会
长乐镇人民政府
2012年1月31日
主题词: 表彰 先进工作者 决定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