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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食药监〔2012〕1号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嵊州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监管,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绍兴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绍食药监发〔2011〕3号)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嵊州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嵊州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
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监管,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绍兴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绍食药监发〔2011〕3号)要求,为确保我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整顿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切实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和措施,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使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采购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验收。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鲜肉及肉制品。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还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禁从私屠滥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及肉制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二)加强监督抽检,严惩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及时部署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单位,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大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要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对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监督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开展鲜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要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核查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安排阶段(2012年1月上旬)。制定实施方案,部署鲜肉和肉制品整顿治理工作,确保有力、有序、有效。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2年1月中旬至2012年2月上旬)。餐饮服务监管科、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要结合2012年“放心年夜饭”食品安全工作,将省、市下发的关于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文件精神进行宣贯。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从鲜肉和肉制品等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采购记录制度的建立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大型以上(包括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单位填写自查表(见附件1)和采购情况表(见附件2),于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2年2月中旬至2012年9月底)。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要严格按照绍兴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检查表(见附件3)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病死、无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含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的鲜肉及肉制品的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核实、追查到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督查考核阶段。 将适时组织对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0月至2012年11月)。要根据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将整顿治理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工作质量,做好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整顿治理工作的抽查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学军
副组长:支亚渊
成员:张勇、王继东
要高度重视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保障安全、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高度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整顿治理工作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细抓实。
(二)强化监管,严格责任落实。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要根据整顿治理的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把任务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实现网格化管理,结合瘦肉精专项整治、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部署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开展自查,确保整顿治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密切协作,强化部门配合。 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机制,形成整顿治理工作合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环节违法违规线索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向市政府和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四)注重长效,及时报送信息。在整顿治理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整治工作引向常态化、长效化。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瞒报、迟报、漏报和谎报信息的,以及未及时移送相关线索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将工作报表(见附件4)于每月22日前报餐饮服务监管科,阶段性工作总结于
附件:1.嵊州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餐饮单位自查表
2.嵊州市餐饮服务单位鲜肉和肉制品采购情况表
3.嵊州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现场检查表
4.浙江省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报表
主题词:餐饮服务 鲜肉和肉制品 整顿治理 通知
附件1
嵊州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餐饮单位自查表
餐饮单位名称(盖章): 餐饮单位地址:
餐饮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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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自查内容 |
自查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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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否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的采购验收。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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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索取鲜肉和肉制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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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鲜肉和肉制品的采购是否为长期定点采购。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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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长期定点采购,是否与供货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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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索取每批次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货凭证。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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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采购的鲜猪肉是否为定点屠宰的肉品。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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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采购的鲜肉和肉制品每批次是否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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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采购入库前是否对采购鲜肉和肉制品进行包装、标示等验收工作。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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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开展鲜肉和肉制品的每批次采购登记记录制度(除小餐饮外应建立专用的肉制品台账)。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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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采购记录是否完整登记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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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餐饮服务单位的鲜肉和肉制品为非长期定点采购,不需要填写是否签订采购供应合同。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嵊州市餐饮服务单位鲜肉和肉制品采购情况表
餐饮单位名称(盖章): 餐饮单位地址:
餐饮单位肉产品采购负责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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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购货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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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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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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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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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购货单位应详细填写,如购货单位为超市应填写具体超市名称,如为农贸市场应填写市场名称和具体摊位,如为个体工商户应填写具体地址;
2. 鲜肉是指畜禽宰杀后简单加工后,直接上市的畜禽肉,如鲜猪肉、鲜牛肉、鲜鸡肉等;冷冻肉是指畜肉宰杀后,经预冷,继而在?
附件3
嵊州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现场检查表
餐饮单位名称(盖章): 餐饮单位地址:
餐饮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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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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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否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的采购验收。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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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索取鲜肉和肉制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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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鲜肉和肉制品的采购是否为长期定点采购。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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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长期定点采购,是否与供货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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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索取每批次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货凭证。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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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采购的鲜猪肉是否为定点屠宰的肉品。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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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采购的鲜肉和肉制品每批次是否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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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采购入库前是否对采购鲜肉和肉制品进行包装、标示等验收工作。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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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开展鲜肉和肉制品的每批次采购登记记录制度(除小餐饮外应建立专用的肉制品台账)。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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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采购记录是否完整登记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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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抽查鲜肉是否有检疫章,定型包装的肉制品标示是否规范,是否有检疫合格证明。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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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抽查鲜肉及肉制品是否存在腐败变质,是否存在感官异常现象。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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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餐饮服务单位的鲜肉和肉制品为非长期定点采购,不需要填写是否签订采购供应合同。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浙江省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报表
报送单位:(盖章) 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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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数 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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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的执法人员数量(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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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的执法车辆(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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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合 计 |
其 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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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 |
快餐店、小吃店 |
学校食堂 |
工地食堂 |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中央厨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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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户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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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及查处情况 |
行政处罚立案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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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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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来源不明、病死、无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数量(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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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来源不明、病死、无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案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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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合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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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 情况 |
抽检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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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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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为月报,填写累计数(截止报表日期),每月22日前上报。
填 报 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