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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普〔2012〕 8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成立嵊州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通知
各市属中小学,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2010〕143号)文件精神与要求,整合特殊资源,加快推进我市特殊教育发展,发挥特殊教育专业资源在我市特殊教育中的管理、指导、研究、培训、服务等功能,指导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有效开展,更好地为我市随班就读学生提供特殊教育服务与指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嵊州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全市中小学随班就读工作要在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工作,提升随班就读工作水平,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要认真履行《嵊州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工作职责》(附件2),加强对我市特殊教育发展、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指导、研究、培训与服务,进一步提高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附件:1.嵊州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机构成员名单
2.嵊州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特殊教育 组织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附件1:
嵊州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机构成员名单
主任:童伟勇
成员:
周开洪(负责咨询工作)
附件2:
嵊州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受市教体局领导,对嵊州市特教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探索发展途径,搭建省内外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促进嵊州特教的创新与发展。
2.建立市特教信息通报系统,为决策管理提供基本信息,并出具特殊教育年度报告。
3.承担全市特教师资的一些培训工作,指导全市特教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指导全市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进行巡回辅导活动,指导全市随班就读对象的审核及学籍管理工作。
5.建立由医生、心理咨询师、专业教师组成的专家库,引进评估系统,为特殊学生的教育与康复提供服务。
6.指导全市特殊教育的“地方(校本)教材”建设工作及全市普通学校特殊儿童个人档案管理工作。
7.建立资源库,设立服务平台,为学校、教师及相关人员、儿童及家长提供辅导、咨询等专业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