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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石璜镇委员会文件
石委〔2012〕19号
石璜镇2012年度“平安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
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活动和全市“平安嵊州”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关于开展创建“平安村(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嵊平安办〔2012〕5号),现就全镇开展“平安村”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优化发展环境为宗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切实加强行政村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各组织各领域在基层的平安创建活动,提高平安创建的覆盖面,推动平安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各个网格,为推进跨越发展、共创共享幸福嵊州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创建范围
“平安村”创建对象为全镇所有的行政村。
三、创建内容
(一)创建标准
“平安村”实行专项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基本分值为100分,85分为合格,扣分时,每项以扣完基本分为限。
(二)申报办法
考核采取申报制,凡自评分在85分以上,无“一票否决”事项的村经所在乡镇初审合格的,可以申报“平安村”。
(三)否决条件
当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经认定村负有主要责任的,取消“平安村”申报资格。
1.村发生平安乡镇考核办法中列举的重大事项的;
2.村发生凶杀、伤害案件,一次性致使1人以上死亡、重伤3人以上或轻伤5人以上的;
3.发生去京非正常访和赴省到京集体访的;
4.村党组织、村委会成员有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党纪处分、治安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村党组织、村委会因决策失误造成集体财产重大损失,造成严重影响的;
6.发生其他严重影响政治和社会稳定事件的。
(四)考评程序
考核工作于11月上旬进行。先由村自查自评并提出申请,乡镇组织检查考核,经考评合格的“平安村(社区)”,由乡镇命名表彰,报市平安办备案。并在组织考核基础上,于
四、创建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行政村要按照“平安嵊州”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把此项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要把深化创建“平安村”活动作为推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有效措施,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主动关心帮助解决在创建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平安村”建设目标全面实现。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创建“平安村”活动意义重大,要通过广播、电视,设立宣传栏、刷写固定墙体标语、发放宣传单、送法律书籍、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进行宣传发动,使平安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更多的群众主动参与到“平安村”创建活动中来。
3.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因地制宜确定工作目标,防止创建工作流于形式。严格按照嵊州市“平安村”考核标准,逐项进行量化考评,坚决克服以次充好、应付任务的不良倾向。要把“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争创“星级示范综治工作站”等各项专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整合有效资源,实现活动成效最大化。
4.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乡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对“平安村”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或未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及时予以通报。
附件:嵊州市“平安村(社区)”考核标准
中共嵊州市石璜镇委员会
主题词:创建 “平安村” 实施意见
附件:
嵊州市“平安村”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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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分 值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自 评 分 |
考 核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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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领导 |
10 |
按照要求建立平安村创建工作组织机构,综治工作建设规范,治保、调解、帮教、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禁毒等组织健全。年内平安创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专题研究不少于4次。 |
创建工作组织机构每少一个扣2分,综治工作站牌未挂扣2分。年内平安创建工作无计划、无部署扣2分,专题研究每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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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防控 |
15 |
治安安全防范工作到位,无影响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 |
发生一起扣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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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建有专职或义务夜巡队、护村队,活动正常,作用明显,工作有记录。 |
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每少一次扣1分,巡逻检查不到位扣 2 分,工作无记录扣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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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落实“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组建管理服务团队,开展联动服务。 |
未建服务队扣3分,未开展工作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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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处 |
15 |
每月排查并上报一次矛盾纠纷,对发生的一般矛盾纠纷做到及时化解,受理率达到100%,调处率达到100%,成功率达到95%以上。 |
凡少排查、少报一次扣1分,受理率、调处率、成功率每下降1%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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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处的矛盾纠纷及时登记,制作的调解协议书规范、齐全,按要求装订存档。 |
不登记的扣2分,协议书制作不规范扣2分,没有做好存档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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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访”得到有效控制,当年不发生5人以上集体上访。 |
发生一起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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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
10 |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到位,设立新居民事务站,流动人口、出租房底数清、登记全、能掌握和上报日常变动情况,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居住、教育、就业、维权等便利服务。 |
协管员不落实扣2分,底数不清扣2分,无登记簿册扣2分,不积极提供便利服务视情扣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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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监管 |
8 |
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到位,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成员聚集滋事事件。 |
发生一起聚集滋事事件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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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5%以上,无重新犯罪情况。 |
帮教、安置率每下降1%扣1分,发生重新犯罪每人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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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工作措施到位。 |
监管组织、人员不落实每人扣1分,出现重新犯罪的每人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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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不发生未成年人犯罪。 |
发生未成年人犯罪1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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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 禁赌 |
8 |
积极开展无毒村创建活动,禁毒、禁赌工作措施落实,成效明显,无媒体曝光或被上级政府部门督办的涉毒、涉赌案(事)件。 |
1、未开展创建的扣2分,已创建未达标的,扣0.5分; 2、每新滋生1名吸毒人员扣0.5分 3、赌博被判刑或劳教每人扣2 分; 4、出现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或被上级政府部门督办的每件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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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预防 |
10 |
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和重特大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
管理不当,预防工作不到位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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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责任到位,宣传有力,制度完善。不发生重大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 |
每缺一项扣1分,发生一起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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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 |
8 |
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做到内容、形式、程序三到位,重点推进财务公开。 |
没有村务公开栏的,扣2分;有村务公开栏但3个月以上没有更新内容扣1分,没有村级财务公开内容的加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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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行政村法律顾问,每年下村提供法律服务2次以上。 |
未聘请的扣2分; 提供服务少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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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
10 |
建有2个固定的宣传栏(窗)等硬件设施,设置2条以上永久性固定标语,落实专门宣传员,及时更新宣传内容,每年不少于4次。 |
未设置的每少一处扣2分,无宣传员扣2分,更新内容每少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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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以平安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知晓率达90%以上。 |
活动每少一次扣2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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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管理 |
6 |
台帐、档案资料齐全,按块归类,落实专人管理。 |
不按要求整理,台帐资料不全、无专人管理的每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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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考核总分100分,得分85分以上为合格;
2.扣分时,每项以扣完基本分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