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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长乐镇委员会文件
长委〔2012〕16 号
关于成立长乐镇开展“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工作片、行政村:
为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的相关意见,结合我镇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和队伍建设情况,根据省、绍兴市矫正办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成立长乐镇开展“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吕洪锋
副组长:谢 晋 王新江
成 员:潘蝶燕 吕 春 邢志毅 张继立 任海广 过庆钢
周 行 钱 鑫 马永达 周传梦 章苗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一楼社区矫正办。
主 任:潘蝶燕
成 员:吕 春 邢志毅 张继立 张 桦 钱 川
中共长乐镇委员会
主题词: 社区矫正 基层组织队伍 人员 通知
抄送:嵊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