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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普〔2012〕 12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的号召,动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师生立足实际,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迎接省级示范文明城市评估验收。根据《嵊州市创建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教体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人文环境组等有关工作任务,为把我市创建成为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打造群众满意、宜居宜业宜创的品质城市,推动跨越发展,共创共享幸福嵊州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领导小组
成立嵊州市教体局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嵊州市教体局创建工作督导团。
(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永平
副组长:商 亚
组 员:钱建亚、张海林、王焕才、郑 杰、吴亚凤、张奠鹏、周樟苗、俞益军、刘立红、钱建华、杜素华、朱军良、徐春泉、王慧锋、俞作霆、沈颂理、邢雄明、孙群英、丁伯江、张建国、沈伟云、陈祖康、金行秋、钱 可、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教科。创建具体工作联络员:朱军良,联系电话:83029727。
(二)创建工作督导团
督导团成员:黄庆良、裘洪波、钱镇西、王克勤、卢胜花、君、俞桂庆、章晓英、王素英、陈锦月。
三、工作步骤
根据嵊州市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将创建工作分成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发动部署阶段(—)。教体局召开创建省示范文明城示工作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工作。各学校(单位)要成立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要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要通过召开行政会议、教师会议传达嵊州市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的精神,使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100%。熟悉《嵊州市教体局创建省示范文明城示考核表》,吃透测评标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好第一阶段创建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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