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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纪监〔2012〕 5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争创家长
满意学校、争做家长满意教师”活动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家长满意工程,推进教育体育科学、和谐发展,促进教体系统行风建设,积极引导全系统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体系统开展 “争创家长满意学校、争做家长满意教师”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体现办人民满意教育体育的行业特色,倡导“科学施教、真情育人”的办学基调,实现“办让每一名学生健康快乐并走向成功的教育”的办学目标。通过系列教育、家长及社会评议等活动,找准存在问题,努力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升学校内涵发展水平,努力办“学生信任,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学校,以树立教体系统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活动内容
1.深入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树立、宣传教育系统道德模范、感动人物、优秀师生等先进典型;
2.旗帜鲜明地禁止有偿家教;
3.规范办学、办班及规范收费;
4.规范招生(推荐、加分),并为学生提供招生服务;
5.深入开展家长满意工程;
6.“家长开放月”活动扎实有效;
7.校务公开,财务规范,收费公示。
三、活动方法与步骤
1.广泛宣传发动。各校要按照市教体局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工作计划,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具体措施,广泛发动全体教职工争创“家长满意学校”和争做“家长满意教师”。
2.开展系列评议。各校要以“双争”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 “家长开放月”活动和广泛开展家访活动。学校要开展“学生心目中的满意教师”评议活动,要突出评价教师的敬业精神、教学态度、师生关系、教育教学质量等,测评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满意率。邀请学生家长参观校园,参与听课,参加重大活动;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收集家长意见和建议;利用暑假招生,向学生家长全面介绍招生、收费政策;随机邀请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对学校工作及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3.认真组织考评。全市将在活动开展的基础上,评出嵊州市第五届“家长满意学校”10所、“家长满意教师”60名,并在此基础上推荐1所“家长满意学校”、15名“家长满意教师”上报绍兴市教育局。“家长满意教师”推荐指标按1∶1.2差额比例下达,各校推荐评议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公示原则,各校在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各校要进一步加强评选工作的正面宣传,要结合“双争”活动,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思想动员,对学生家长进行一次宣传发动,要把评选活动给学校带来的压力转化为改进学校工作的动力,把学生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建议作为对学校工作的关心。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共识,让全社会都以主人翁的姿态来关心支持教育。
二要求真务实。要重视活动过程,真抓实干,不搞花架子,务求通过活动的开展,扎实有效地促进师德师风教育,切实解决一、二个企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要务求实效。“双争”活动要与各校开展各项活动有机结合,做到同步推进,共出成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系统行风,务求活动的实际效果,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系统满意度
附件:
1.“家长满意学校”“家长满意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家长满意学校”“家长满意教师”评选条件
3.“家长满意学校”“家长满意教师”申报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 行风 活动 通知
抄报:绍兴市教育局监察室,嵊州市纪委。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附件1:
家长满意学校”“家长满意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
单 位 |
家长满意 学校 |
家长满意教师 |
单 位 |
家长满意 学校 |
家长满意教师 |
|
嵊州中学 |
1 |
3 |
市体育学校 |
1 |
1 |
|
马寅初中学 |
1 |
3 |
东圃幼儿园 |
1 |
1 |
|
爱德外国语学校 |
1 |
3 |
湖都幼儿园 |
1 |
1 |
|
崇仁中学 |
1 |
2 |
甘霖镇 |
1 |
3 |
|
长乐中学 |
1 |
2 |
崇仁镇 |
1 |
2 |
|
黄泽中学 |
1 |
2 |
长乐镇 |
1 |
2 |
|
三界中学 |
1 |
2 |
三界镇 |
1 |
2 |
|
市职技校 |
1 |
2 |
黄泽镇 |
1 |
2 |
|
职教中心 |
1 |
2 |
开发区 |
1 |
2 |
|
教师进修学校 |
1 |
1 |
三江街道 |
1 |
2 |
|
马寅初中学初中部 |
1 |
2 |
鹿山街道 |
1 |
1 |
|
城关中学 |
1 |
2 |
剡湖街道 |
1 |
1 |
|
嵊州中学初中部 |
1 |
1 |
浦口街道 |
1 |
1 |
|
剡山小学 |
1 |
1 |
石璜镇 |
1 |
1 |
|
鹿山小学 |
1 |
1 |
谷来镇 |
1 |
1 |
|
城北小学 |
1 |
1 |
仙岩镇 |
1 |
1 |
|
城南小学 |
1 |
1 |
金庭镇 |
1 |
1 |
|
育英小学 |
1 |
1 |
北漳镇 |
1 |
1 |
|
逸夫小学 |
1 |
1 |
下王镇 |
1 |
1 |
|
东圃小学 |
1 |
1 |
贵门乡 |
1 |
1 |
|
育才学校 |
1 |
1 |
里南乡 |
1 |
1 |
|
五爱幼教集团 |
1 |
1 |
通源乡 |
1 |
1 |
|
罗星幼儿园 |
1 |
1 |
王院乡 |
1 |
1 |
|
红旗幼教集团 |
1 |
1 |
竹溪乡 |
1 |
1 |
|
飞天幼儿园 |
1 |
1 |
雅璜乡 |
1 |
1 |
附件2:
家长满意学校评选条件
1.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办学行为规范,全面关心学生成长,教育质量高,在家长和社会上有较高的认可度。
2.规范教育收费,设有固定的教育收费公示栏和收费登记卡,结余费用及时退还学生,没有期中收费和期末补收现象,近三年来没有乱收费现象。
3.师德师风好,师德群体创优活动有成效;教师中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没有有偿家教行为;坚持家访,一年中本地学生面访率90%以上。
4.坚持民主办学,学校重大事项实行校务公开,财务规范,并设有规范的校务公开栏,内容全面、完整、及时;大宗物品采购实行招投标。
5.高中学校没有超“三限”情况,家长满意率在95%以上。
家长满意教师评选条件
1.敬业爱岗,教书育人,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深受学生喜爱。
2.依法执教,热爱全体学生,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情况;没有不规范收费的行为。
3.注意与家长沟通,任班主任老师一学年中本地学生家访率100%、其他教师在30%以上。
4.廉洁从教,不收受学生及家长礼物、礼金;不从事有偿家教和工作时间炒股。
5.近两年来没有被投诉,家长满意率99%以上。
附件3:
2012年“家长满意学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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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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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事迹材料请附后) 申报学校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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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体局 意 见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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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教育局 意 见 |
年 月 日 | ||
注:本表及事迹材料的纸质稿一式二份,于
2012年“家长满意教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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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教师 |
|
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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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事迹材料请附后) 申报学校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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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体局 意 见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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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教育局 意 见 |
年 月 日 | ||||
注:本表及事迹材料的纸质稿一式二份,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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