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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食药监〔2012〕20号
各有关科室、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
根据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绍兴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绍食药监发〔2012〕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建设活动。现将《嵊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餐饮服务 工作方案 通知
嵊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方案
为有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经营,切实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根据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绍兴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创建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深入推动餐饮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2012年,全市创建一条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9个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形成点、线、面结合、多层次、全业态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减少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提升人民群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三、组织实施
餐饮服务监管科、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要充分总结我市在实施小餐饮整治中已取得的示范街和示范店的创建经验,从2012年起,组织开展“321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鼓励和支持乡镇(街道)和餐饮单位积极参与创建活动,选择基础好、自身管理强、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的餐饮单位和餐饮一条街作为首批示范单位。
2012年,全市具体创建指标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9家,覆盖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特大型及大型、中型、小型(含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农家乐、家宴中心等类型。
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于2012年4月27日前将2012年度拟创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单位名单以电子版形式报餐饮服务监管科,联系人;支亚渊,邮箱:szsyj2012@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要充分认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对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示范工程创建取得明显成效。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321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广泛宣传,注重实效。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的目的意义,展示一批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食品安全水平高的餐饮单位、示范街,特别要注重报道创建工作取得的实效,充分发挥餐饮安全示范引领效应。
附件:
1.嵊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创建标准
2.2012年嵊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创建计划备案表
附件1:
嵊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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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类别 |
基本标准 |
创建类型 |
创建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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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 |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应有明确的管理主体,配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均诚信守法经营,街区内不存在无证经营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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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1条示范街的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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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
1、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能有效实施。 |
包括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特大及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含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农家乐餐馆、家宴中心共9种类型 |
至少完成每种类型各1家示范单位的创建; |
注: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过程中若不能覆盖9种类型,允许合理缺项,但创建数量应保持不变。
附件2:
2012年嵊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321示范工程”创建计划备案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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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 范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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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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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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