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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
文件
石政〔2012〕28号
关于下发2012年地方病防治工作意见的
通 知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现将《石璜镇2012年地方病防治工作意见》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璜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公共卫生 地方病 防治 工作意见 通知
抄送:市公卫办、市卫生局
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石璜镇2012年地方病防治工作意见
2012年石璜镇的地方病防治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的原则,加大以血防工作为重点的地方病防治工作力度,血防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继续保持无急性感染、无阳性钉螺以及无内源性新发病人、病畜的“三无”目标。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2年地方病防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1、有效压缩钉螺面积,缩小钉螺范围,遏制钉螺回升,不出现阳性钉螺,不发生当地急性感染和新感染病人(畜);
2、内源性疟疾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不出现继发病人;
3、不出现内源性丝虫病病人;
4、碘缺乏病患病率控制在5%以下。
二、工作任务
(一)血吸虫病防治
1、查螺:3年内有螺村今年安排7个行政村实行全面普查,3年以上无螺村安排3个行政村进行普查,全镇计划完成查螺面积35万平方米(三年内有螺村25万㎡,三年以上无螺村10万㎡)。在查螺过程中发现阳性钉螺立即报告市公卫办和市疾控中心。(详见附表1)
2、灭螺:对有螺地段坚持以环改为首选的灭螺方法,环改条件暂不成熟的,采用铲草加药杀综合性灭螺措施,当年螺点全年灭螺6次以上,前三年螺点全年灭螺3-5次。为确保灭螺效果和安全,在灭螺前后开展广泛宣传,向群众发放告知书,设立告示牌,并加强灭螺药物的管理。
3、查治病:查病对象为:(1)当年查出有螺村全体居民;(2)连年查出有螺村,全体居民每三年普查一次;(3)当年新发有螺村检查7-14岁人群50人;(4)继续按照2008年制定的《嵊州市流动人口血吸虫病调查方案》对来自或往返湖南、湖北、江苏、安徽、江西、四川、云南等疫区的流动人口,按规定开展血吸虫病查病监测。监测查病用血清学方法筛查,阳性者作粪便检查。治疗和救治对象:粪检阳性者,血清学阳性而未经治疗的成人或末次治疗3年以上血清学仍阳性者。(详见附表1)
4 、环境改造: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资金投入,争取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改灭螺任务,对现有的有螺地段进行环境改造,辅以药物灭螺,以达到彻底消灭的目的。
(二)疟疾及丝虫病监测
完成总人口2‰人群的疟疾监测任务,监测对象为三热病人和流动人口;完成总人口1‰人群的丝虫病监测任务。
(三)碘缺乏病和地氟病防治
1、地氟病:对原上、下三溪村的7-14岁儿童进行氟斑牙检查,并进行饮用水氟含量监测。
2、碘缺乏病:定期对居民食用盐监测,宣传好食用碘盐的知识。
(四)布鲁氏菌病防治
进一步健全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机制,加强布鲁氏菌病高危人群监测,及时发现、诊断、治疗病人,防止疫情扩散。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落实经费,及时充实调整工作人员,确保防治工作顺利、有效进行。结合石璜镇实际情况,今年的血防工作任务作以下安排实施:
卫生单位: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做好计划、参谋、协调、做好业务培训和查灭螺技术指导和疫情监测;
镇血防专业队:负责对应查环境开展查螺工作,积极有效开展有螺环境的灭螺工作;
行政村:负责协调处理在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落实地方病防治经费;积极实施有螺地段环境改造工程;
学校:认真开展对学生的血防教育,协助完成学生查病监测任务;
农业、水利等有关单位:把高效农业开发与历史有螺环境的改造有机结合,并做好耕牛查病工作;把干渠灭螺纳入水利建设规划,优先考虑。
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要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地方病防治工作成就,普及地方病防治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地方病防治工作长期性、经常性、科学性的认识;要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地方病的严重危害性,克服麻痹放松思想;要把广大干部群众发动起来,自觉参与地方病防治工作,让全社会来重视地方病工作。
3、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为统一有序开展血防工作,根据“国家、集体、个人合理负担”,“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今年继续开展血防资金的筹集工作,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查灭螺工作。
卫生院要建立一支能胜任防治技术指导职责和及时有效处理重大疫情的专业队伍。镇血防专业队要及时充实查灭螺专业人员,加强业务技能、新知识和新技术培训,提高查灭螺、病情监测工作质量,保持队伍稳定,解决防治工作中实际问题;要充分发挥村级公共卫生联系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出入疫区的流动人员情况,保证血吸虫病监测等疾病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2012年血防工作任务指标
附件2:2012年灭螺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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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 |
查 螺 |
血清学查病 |
前三年有螺区灭螺面积(万m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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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年 内 有 螺 |
三年以上无 螺 |
总 人 数 |
成人数 |
7-14岁儿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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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面积 (万m2) |
计划面积 (万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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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西村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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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0 |
10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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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松村 |
2.5 |
|
15 |
10 |
5 |
0.3 |
|
|
朱 村 |
3.5 |
|
30 |
20 |
10 |
0.2 |
|
|
石璜村 |
3 |
|
30 |
20 |
10 |
0.15 |
|
|
寺新村 |
4.5 |
|
15 |
10 |
5 |
0.2 |
|
|
雅宅村 |
5 |
|
15 |
10 |
5 |
0.2 |
|
|
堰底村 |
2 |
|
15 |
10 |
5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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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竹村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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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家村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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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相村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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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5 |
10 |
150 |
100 |
5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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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2年血防工作任务指标
注:村数按2007年行政村撤扩并后计算。
附件2:
2012年灭螺技术方案
为尽快消灭残存钉螺,巩固血防成果,根据《浙江省查灭残存钉螺技术方案》和《嵊州市2012年地方病防治工作意见》要求,结合当前我市钉螺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灭螺原则
消灭钉螺要全面规划,因时因地制宜。根据本地钉螺分布情况,坚持按水系分片块,先上游,后下游,由近及远,先易后难的原则,做到灭一块,清一块,巩固一块。
二、灭螺时间
应边查边灭,当季消灭。土埋结合药物灭螺,春季宜在4-5月,秋季宜在9-10月,整个灭螺工作要求在11月底前完成。当年螺点全年灭螺6次以上,前三年螺点全年灭螺3-5次。冬季是实施水田林路螺综合治理的有利时机。
三、灭螺范围
当年查到钉螺的环境要全环境灭螺,查到多个条块的有螺单元要实施全单元灭螺。当年未查到钉螺而前3年内有螺的环境,要开展巩固性灭螺。
四、灭螺方法
严格按照《浙江省查灭螺技术方案》进行,稻田田壁以土埋为主结合药物喷洒;沟坑以药浸或铲草皮结合灭螺药物喷洒;其他环境以铲(割)草、沥水结合药物喷洒为主。具体方法如下:
(一)土埋灭螺
土埋灭螺一般有填埋法、铲土法、全移沟法、半移沟法、封嵌法等,要求做到铲净、扫清、埋深、压紧,灭螺后的现场要求达到“平、光、实”,直到连续3年查不到钉螺。
(二)药物灭螺
1、灭螺药
用WHO推荐药物氯硝柳胺乙醇胺盐可湿性粉剂,有效浓度为50%,呈黄色,无特殊气味,不溶解于水,但可分散在水中成悬剂。
2、灭螺剂量
(1)浸杀法:浓度2PPM,即每立方米水加药
(2)喷洒法:剂量为
(3)铲草皮沿边药浸法:每米岸长用药
以上药物浓度是指实际含量,考虑到现场环境及气候等复杂情况,上述灭螺剂量可适当增加。
(三)结合生产灭螺
(1)结合农业园区建设灭螺
对有螺地段的山、水、田、林、路实施综合治理,使田成方,路成行,沟渠水泥三面光,遏制良田抛荒,改变钉螺孳生环境。
(2)结合水利建设灭螺
有螺沟渠要优先列入水利建设规划,实施水泥三面光。历史螺区沟渠清淤要结合灭螺。
(3)兴林灭螺
结合生态林、经济林项目等改造钉螺孳生环境,消灭螺区。
五、质量考核
灭螺期间,由公卫办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巡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灭螺结束后,将组织现场质量考核。
考核时间:春季灭螺后1个月、秋季灭螺结束后对各村和有关部门的灭螺质量和效果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1)灭螺现场环境考核:观察灭螺范围和钉螺孳生环境的改变程度;(2)灭螺效果考核:主要指标为钉螺密度、螺点及有螺面积的下降情况。
六、注意事项
(一)确保灭螺安全。施药期间要有严格的安全措施,一要做好宣传,提高群众认识;二要进行公示和告知,让群众知道施药时间和范围;三要合理用药,防止药物浪费;四要保管好药物,严禁移作它用,杜绝失少事件发生。
(二)加强质量管理。查灭螺工作期间负责血防人员要跟班作业,加强质量管理,务必使查灭螺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