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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嵊科技2012〔13〕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科技局机关工作人员首问
责任制》的通知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经局务会议研究,现将《嵊州市科技局机关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嵊州市科技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嵊州市科技局机关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
2012年5月17日印
附件:
嵊州市科技局机关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
为优化服务环境,树立科技局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工作制。
一、凡外来人员到科技局询问、办理有关工作,首位接待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受理,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
二、属于本职范围的工作,首位接待的机关工作人员要立即办理,暂时不能办理的,必须说明情况,不能一推了之。如属其它科室职责范围的,应解释清楚,并负责将来人带到办事科室,帮助找到办事人员。
三、接待人员对待办事的同志必须举止端庄、热情好客,做到“三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
四、外来人员提出不合情理的要求或无理纠缠时,接待人员必须依政策耐心解释。
五、对违反本责任制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年终所有先进评比资格;对严重损害科技局形象的,按市有关效能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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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科学技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