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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嵊科技2012〔12〕号
关于同意成立“嵊州市中相中药材料研究所”的批复
相和兴同志:
关于要求成立“嵊州市中相中药材料研究所”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请你按照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规定的业务活动范围积极开展中药材料研究,不得对外经营。
嵊州市科技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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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抄:
嵊州市科学技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