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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长乐镇委员会文件
长委〔2012〕24 号
关于推动长乐镇微博群建设的实施方案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充分发挥微博传播面广、反馈速度快、双向沟通强的特点,进一步推动我镇“三争”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现就长乐镇微博群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市“三争”教育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切实加大长乐镇微博群建设力度,聚民情民声,解民困民需,促民心民意,充分发挥微博群在社会管理创新、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新闻舆论引导、倾听民众呼声、树立政府形象、群众政治参与和推动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我镇“三争”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效性,进一步推动我镇跨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
1.打造政务处置中心。针对微博群在信息传播上快捷、双向的特点,整合“五办二中心七片”及各站所庭等力量,通过及时发布政府文件通知、各单位工作动态和处置反馈各类投诉、咨询、质疑意见等途径,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提高长乐对外宣传的美誉度和传播度。
2.打造民情办理中心。积极引导全镇群众及社会各界加入微博群,积极发挥驻村指导员的联村职责,及时发布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信息和需求信息,通过干部的“勤下村、下好村”和微博群的“零距离”办公,切实做到“急事小事当场办、大事难事研究办”,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好实际困难。
3.打造作风深化中心。以微博群建设为抓手,深化“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通过走万家、访万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并积极发挥微博群的社会化、公开化的监管作用,以他律促自律,以自律促自觉,形成“心为民系、权为民用、责为民担、利为民谋”的工作作风。
三、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
微博群将设置今日动态、近期关注、建议投诉、民生实事、长乐精神、网络舆论、热点话题、文件通知等8个常设性板块,并将结合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更新。
1.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将明日工作安排或本日工作内容及时发布到微博群,便于干部群众知晓工作去向,便于相关单位提早进行工作衔接,尽量避免群众办事“空跑、多跑、空等”现象。责任主体:全体党员干部、村官。
2.及时发布网络舆情。群策群力,做好网络舆论的监控管理,凡是涉及长乐的新闻信息,要及时发布在微博群内,便于镇网络发言人及时反馈处置、辟谣解释。责任主体:镇网宣人员,其他同志配合。
3.及时发布民情要求。鼓励引导村党员干部和群众踊跃加入镇微博群自行发布,在此基础上,各镇村干部要将在进村入户中了解的民情要求,及时发布在微博群内,便于镇相关单位沟通解释、协调处理。责任主体:全镇干部、村官。
4.及时发布政府文件。将公开印发的文件、群众办证办事的通知及上级的惠民惠农政策等主要内容及时发布在微博群内,便于群众在第一时间知晓文件通知内容,以及对相关文件的查阅运用。责任主体:党政综合办。
5.积极开展讨论征询。依托微博群,围绕长乐镇的跨越发展,从经济建设、中心镇建设、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各方面广泛开展各类专题性讨论,集思广益,通过大讨论,推动思想的大解放,形成共识,共创共享。责任主体:全镇干部群众。
四、工作机制
1.台帐登记制度。由党政综合办落实网宣办和微博群专职管理员,按照咨询类、求助类、意见建议类、投诉类等进行梳理,登记在《微博群信息汇总表》上,其中求助类、投诉类信息要登记在《微博群受理台帐》上,及时送交镇主要领导阅办。
2.沟通反馈制度。咨询类、意见建议类等信息,要在1日内进行沟通答复。专管员原则上每小时查看一次,各职能单位的协管员原则上早、中、晚要各查看一次。班子成员在线的,对本线本单位的信息要及时答复、落实。未答复的信息由专管员及时通知协管员进行答复。
3.实地调查制度。对于群众的求助类信息及反映的问题,按照区域管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落实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调查,摸清基本情况,理出对策措施,填写《微博群受理台帐》后反馈给专职微博管理员,并由镇主要领导阅办。
4.责任领办制度。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领办责任人,要按照镇领导的阅办意见,严肃及时落实相关措施,凡能解决处置的,原则上要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处置;若条件不成熟等因素,反映问题暂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和反映人进行沟通解释,取得当事人的谅解支持。
5.跟踪考核制度。镇纪委将组织专人,定期不定期对《微博群受理台帐》进行抽样督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解决处置但拖延不办、推迟延办等,对经查实的投诉信息不整改的,将实行效能警告,并纳入该单位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微博群是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载体,是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有效抓手,是强化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微博群建设的重要意义,自觉纠正怕烦、怕难、怕公开等认识,把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部署上来,把民情摸透,把信息公开,把民生办实。
2.实名登记,严守纪律。用真名实姓在微博群登记,严守“五条禁令”,在工作时间不发布、不参与和工作无关的话题,在非工作时间不发布、不参与和党员干部身份不符的话题。对待群众的投诉、意见,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严禁不负责任的推诿辩解。各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微博群的协管员,名单在5月16日前上报党政办。
3.举一反三,务求实效。要以微博群建设为契机,通过民情的反映、处置这种形式,进一步探索和建立“体察民情、关注民意、解决民困”的有效措施,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搭建和畅通党群干群之间的“连心桥”,夯实长乐镇跨越发展的基层基础。
附件1.长乐镇微博群信息汇总表
2.长乐镇微博群民情受理台帐
中共长乐镇委员会
主题词: 互联网 微博群 实施方案
抄送: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