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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长乐镇委员会文件
长委〔2012〕53 号
中共长乐镇委员会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社会稳定,根据省、绍兴市关于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和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关于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党的十八大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统筹安排、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积极作为的工作思路,扎实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多年积累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明显减少,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得到较大发展,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进一步显现。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活动。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的优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活动,确保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力争排查率达到100%。重点排查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事业改制、社会保障、涉法涉诉、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金融等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实施宏观调控政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过程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逐一进行登记,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疑难复杂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等,逐件落实责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及时、认真做好化解工作,力争调解率达到100%,传统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医患、交通纠纷等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对于多次调解不成或不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在防止纠纷激化的同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报告。对于社会影响面大、可能升级激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加强汇报,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集中力量调处解决。
(三)切实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触角广、信息灵的优势,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工作。重点是做好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工作。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苗头隐患,以及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的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要积极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及时做好防激化工作;对于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并积极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四、措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6月中旬)。认真研究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矛盾纠纷现状,抓重点、化难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通过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等形式动员辖区内各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增强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与“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相结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至11月底)。组织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大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力求及时就地化解。
(三)巩面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要对前一阶段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情况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对已经化解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及时组织回访,督促履行,防止反复;对尚未化解的矛盾纠纷要明确责任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力量集中化解,切实提升此次专项活动的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针对这次的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开展,要重点的针对我镇目前可能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排查和化解,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村和辖区各单位;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负责人的思想认识,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助推活动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完善化解矛盾纠纷的措施,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办案质量,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目标。
(三)加强宣传工作。在此次的专项化解活动中,要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横幅等载体,广泛宣传矛盾纠纷化解专项活动的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声有色的开展,从而把此项活动抓出成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加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开展中各类信息的收集及报表报送工作。
中共长乐镇委员会
2012年6月18日
主题词: 矛盾纠纷 大排查大调解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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