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化消防安全开展“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化消防安全开展“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二年六月四日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化消防安全
开展“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工作部署,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消防形势稳定,结合我市建设系统实际,决定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消除火患”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深入排查建设系统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使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百分之百,重大隐患百分之百挂牌督办,杜绝重特大火灾发生。
二、行动时间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消除火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长、市政、园林、环卫、房管及嵊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除火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市政处负责我局在建工程、市政设施的检查督促;园管处负责园林设施的检查督促;环卫处负责环卫设施的检查督促;房管会负责出租公房行业的检查督促;嵊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负责管道燃气设施的检查督促;村建科负责液化气有关单位及设施的检查督促并汇总信息;工程建设科负责有关信息汇总、检查及上报。
四、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整治重点为城镇燃气、出租公房、市政工程、市政设施和局属单位。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5月5日至6月15日)。各单位按照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迅速打响“消除火患”专项行动。
(二)消除火患阶段(2012年6月16日至2012年8月15日)。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消除火患”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落实排查工作任务,组织好火患排查,对发现的火患落实措施进行整改,并组织对前阶段各类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巩固火患消除成果。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2年8月16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对“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各单位的工作总结(包括统计表)请在2012年9月20日前报送局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83108433)。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
消防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把这次“消除火患”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我局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专门机构、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确保工作责任落实、措施有力、行动迅速、成效明显。各单位要树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切实抓好“火患消除”具体工作。
(二)抓好组织动员,进行全面部署
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和我局工作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方案,认真开展工作部署,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的“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动员会,分解落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相关单位“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安全自我评估”工作任务,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效。
(三)突出排查重点,开展全面整治
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重点,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特别是燃气、房管、在建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等行业管理部门要迅速开展火患排查,重点是防火工作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器材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内容,火患排查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实名检查制。对在排查中发现的火患,要积极落实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彻底整改,对涉及消防安全归属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抄送消防等相关部门,协调其尽快查处,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加强基础管理,健全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要加大对本单位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各地、各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按照实行单位场所“户籍化”管理要求,掌握各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建立工作台帐,对排查的单位、场所逐一进行登记注册,并实施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户籍化”跟踪监管,强化消防基础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部门快速联动机制,对重大事项、案件进行快速沟通、快速协调、快速处置,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附件:1.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除火患”专项行动战况统计表1 ;
2.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除火患”专项行动战况统计表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