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12〕101号
关于印发《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
现将《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
主题词:监督检查 工作方案 通知
抄送: 嵊州市纪委 嵊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嵊州市纪委和嵊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嵊市纪〔2012〕2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监督检查的意义
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对于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紧迫感,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的偏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对于防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要深刻认识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国土资源系统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一是实行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根据年初省政府下达我市年度用地计划,我市在建设用地报批时,认真做好耕地占补方案,确保耕地补充的数量和质量。二是落实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的实施。根据年初下达给各乡镇街道的土地开发任务等新增耕地面积指标任务,监督各乡镇(街道)土地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同时坚持项目跟踪,督促进度,确保完成全市2012年上级下达的任务。
(二)节约集约用地得到落实。一要加强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的使用管理。坚持差别化供地政策,加大对新兴战略产业、重大产业转移、自主创新以及重要民生工程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确保国家和省、市重大项目落地,通过土地政策引导新增低能耗高产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项目。二要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标体系。严格执行省双控指标以及市委办发[2012]47号文件规定的有关建设用地指标控制标准。同时,深入清理批而未用、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和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分类制定盘活措施。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价,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市创建活动。三要扎实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提升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效率,更有效地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拓展城镇空间,促进城乡统筹。
(三)加强房地产调控,规范土地市场完善供后监管。科学编制和实施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对保障房用地单列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将保障性住房用地纳入重大项目用地报批机制,实行“绿色通道”,加快用地报批速度。严格执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坚决禁止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供地等行为。完善土地出让制度,推进土地收储、净地出让和土地招拍挂出让,着力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土地批后相关部门配合监管机制。
(四)土地执法监察进一步强化。对土地违法违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共同责任。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提高预警干预能力。采取重大案件挂牌督办、领导约谈、公开曝光等措施,进一步推进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的落实。
(五)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扎实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专项行动,进一步下放权力、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效率,建立健全优质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及时研究、协调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
三、监督检查的工作安排
(一)制定落实工作方案(7月底前完成)。按照市纪委嵊市纪〔2012〕23号文件要求,国土资源系统进一步开展耕地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相关责任科室(单位)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及时做好工作的细化和部署,制定落实工作方案。措施的制定主要是围绕优先保障优质项目的用地需求、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效率、依据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结果督促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等行为,安排部署好开展自查、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三)迎接上级检查工作(
(四)做好总结完善工作(
四、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部署。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具体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工,科学安排监督检查工作;根据监督检查的实际,及时调整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保证监督检查顺利进行。
(二)搞好协作配合。各相关责任科室要做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团结协作,努力做到运转协调、衔接紧密、互相促进,形成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
(三)突出整改到位。采取集中检查、经常性检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整改责任、确定整改目标、切实整改到位,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同时,要严肃纪律,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批评和教育;对整改迟迟不能到位、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