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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文件
崇政〔2012〕22号
关于要求上报农户粮食棉花作物种植面积
和种粮大户直补面积清册的通知
各工作片、行政村: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012年国家和省继续对我省农作物良种和稻麦种植大户实施补贴政策,为此对2012年从事农作物种植的农户(包括种粮大户)的粮食、棉花作物种植情况作调查统计。请各村经认真核实后,在8月20号前报镇人民政府(农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所有粮食、棉花作物种植的农户。
二、统计作物种类和面积:今年农户种植的小麦、早稻、单季稻、连作晚稻、玉米、棉花作物的面积实绩,以上报统计局的年报耕地面积为准。
三、农户种植面积的实绩作为相对应作物的2012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大户直补和2013年农资综合补贴发放的依据。
四、各村要通知农户如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作物种类和面积。农户承包土地已流转给大户种植的,由大户填报,农户不得重复填报。农户申报种植的作物种类和面积由村委会核实登记、公示一周后上报镇人民政府(农办)。联系人:张荣鑫,联系电话:83092017。
五、农户的粮食棉花作物种植清册在8月20号前用电子报表和纸质打报表各报农办一份。电子报表报到《农民信箱》张荣鑫。同时上报种粮大户(稻麦复种面积20亩以上)的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户间出租、转包等土地流转协议书及2012年稻麦种植大户土地流转清册、2012年浙江省稻麦种植大户直补面积清册。
附件:1.2012年农户粮食棉花作物种植清册
2.2012年浙江省稻麦种植大户直补面积清册
3.2012年稻麦种植大户土地流转清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农业 粮食棉花 种植面积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