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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文件
长政〔2012〕97 号
关于成立长乐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镇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长乐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马 烽
副组长:陈正高 邢承军
成 员:石绍均 茹海港 赵雪忠 钱建平 张一平 刘孟荣
陶建良 刘达军 邢岳汀 沈松祥 麻汝军 张海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主 任:唐永刚
成 员:陈仲良 李 戈 裘良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机构 成员 通知
抄送:市食安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