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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食药监〔2012〕38号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嵊州市不合格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
现将《嵊州市不合格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餐饮服务监管科。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餐饮服务 整治方案 通知
嵊州市不合格餐饮服务单位整治
工作方案
各有关科室、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
根据嵊州市政府《关于整顿和关停不合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通知》(嵊政办[2012]78号)和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不合格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绍食药监发[2012]79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食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不合格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整顿和关停一批经营条件差,食品安全隐患大、风险高的不合格餐饮服务单位,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行业食品经营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助推我市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
坚持整顿关停与产业升级改造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集中整顿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部署,加强领导,明确任务,依法治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整治目标,突出整治重点
1、整治目标:市区内的小餐饮店标准和要求(见附件1);整顿和治理一批比较突出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
2、整治重点:使用面积在150?以下的小餐饮店以及其他经排查发现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摸清动态变化,健全监管档案
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要在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普查的基础上,于6月30日前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动态变化情况,全面、准确掌握餐饮服务单位的底数、分布及基本食品安全状况,建立并完善监管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三)实行分类整治,加大整顿力度
1、关闭和淘汰一批食品安全隐患大的不合格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予以关闭和淘汰:(1)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的企业和单位(户);(2)伪造、冒用、出租、出借或者转让、涂改餐饮服务许可证照的;(3)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申请而继续经营的;(4)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环境条件、卫生要求、加工场所、设备设施的,或因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审查手续的,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5)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添加非食品原料和化学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利用地沟油及病死畜禽和回收食品作原料等行为;(6)在监督抽查中,食品质量安全指标连续2次抽查检验不合格,经整改仍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或食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的;(7)由于食品质量安全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并造成较大后果的。
2、整顿一批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对已经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但食品质量安全达不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要求,食品经营必备条件不够完善,卫生条件与规定要求相差较大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及时通报工商部门。
3、扶持一批食品质量安全稳定的餐饮服务单位。对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较强,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能切实履行法定义务,诚信自律,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餐饮服务单位,要给予大力扶持并鼓励其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名单,正确引导群众消费。
(四)出台扶持政策,加大推进力度
要调研制定出台有利于餐饮服务行业长远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对经整治符合标准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在餐饮服务许可证照办理、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和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管理台帐供应费用减免等方面予以倾斜,促进我市餐饮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五)健全监管网络,完善监督机制
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要完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机制,通过定人、定格、定责,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健全监管网络,明确监管工作职责和考评机制。同时,在深化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餐饮单位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加大“五常法”管理的推广力度,全面构建行业自律、部门管理、社会监督三大体系。
四、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行动从2012年6月份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总体安排如下: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30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并进行业务培训。
(二)普查建档阶段(6月20日? 6月30日)。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掌握餐饮服务单位数量和质量安全状况,建立普查信息档案,做到单位数量、食品质量、人员健康、设备布局、证照情况、安全隐患“六清楚”。在普查的基础上,对食品加工经营条件、自身管理能力、诚信记录和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拟定和核准整顿关停名单。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30日? 7月10 日)。在前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要按照整顿关停标准要求,依据谁核准、谁负责关停的原则,组织实施不合格餐饮服务单位的整顿关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高度重视不合格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要求;要统筹兼顾当前正在开展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百日大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要建立健全相关责任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把握重点,力求实效。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要突出重点,有效推进。把握重点对象,全面彻底排查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多发、风险隐患突出、有可能存在“潜规则”的餐饮服务单位,该停业整顿的坚决停业整顿,该取缔的坚决取缔;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启动,尽早实施;妥善处理关闭淘汰问题,在整顿的同时维护社会稳定。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媒体,大力宣传整治不合格餐饮服务单位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有针对性地曝光典型违法犯罪行为和不合格餐饮服务单位名录,确保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健全举报投诉制度,提高社会监督力度,建立全社会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
(四)立足长效,促进发展。要认真分析总结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政策,加强服务,积极培育和促进餐饮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规范食品加工经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发挥其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请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于7月9日前《嵊州市不合格餐饮服务单位关停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不合格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总结报餐饮服务监管科。联系人:支亚渊,联系电话:83331302,电子邮箱:szsyj2012@163.com。
附件:1、2012年市区内的小餐饮店标准和要求
2、嵊州市不合格餐饮服务单位关停名单汇总表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一二年六月日
附件1:
2012年市区内的小餐饮店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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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标准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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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照制度 |
1 、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并在醒目位置上悬挂,经营项目与许可项目一致, 2、 公示信誉度等级、监督动态信息(笑脸、平脸、哭脸); 3、 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供应等安全管理制度、《承诺书》上墙悬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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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卫生设施 |
1、 厨房面积≥8平方米,其中烹饪场所面积≥5平方米,布局合理。食品品处理区墙裙贴浅色瓷砖2米以上,厨房产生油烟一方墙贴浅色瓷砖到顶。 2 、餐具洗消有专用消毒设施和保洁柜; 3、 有满足需要的专用冷藏设备; 4 、盛放生、熟食品的工用具、容器分开; 5 、内外环境整洁、有序,三防设施齐全,上下水通畅,垃圾桶加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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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业要求 |
1、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2 、个人卫生良好,工作时穿戴整洁工作衣帽; 3、 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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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为自律 |
1 、不采购、供应腐败变质、掺假掺杂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2、,按照规定登记猪肉、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的进货来源,建立进货台帐登记制度; 3、食品添加剂专柜存放,使用称量工具 ; 4、《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记录表》认真填写,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配方公示; 5、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登记制度。 |
附件2: 嵊州市不合格餐饮服务单位关停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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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餐饮服务许可证号 |
关停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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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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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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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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