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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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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12〕97号


转发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绍兴市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卫发[2012]146号)文件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Ο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词:转发  医师  培训  考核办法  通知

嵊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821印发

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新模式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根据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社财〔20123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绍兴市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二年八月七

 

 

 

 

 


 

绍兴市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试   行)

 

为全面推进我市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根据《绍兴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绍市卫发〔201228号)和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社财〔2012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

参加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和培训基地。

二、考核目标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能熟练掌握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能独立和正确地承担对各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和处理,并具备一定的自学和科研、教学能力。通过国家、省、市组织的考试考核,取得统一核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国家执业医师证书》。

2.培训基地:培训基地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纳入医院发展规划,制定完善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对培训所需设施、设备、经费、人员等给予支持和保障,相关经费单独建帐,专款专用、使用规范。有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相关学科教研室带教人员配备合理。在教学设施、带教师资、轮转安排、考试考核、培训质量等方面形成较为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对培训学员日常管理科学、认真、严谨、规范,关心学员,为学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考核内容

1.培训学员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培训学员的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培训出勤情况、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诊治或参与诊治病种、病例数、技能操作、病历质量及临床业务能力等内容。

2.培训基地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培训基地的组织管理,日常管理、考试考核情况、培训质量、经费使用、上级任务的完成情况及学员满意度等内容。

3.省厅下达的其他相关考核要求。

四、考核形式

1.培训学员的考核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标准,包括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等。

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出科考核由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一般由3名中高级职称专家组成,按要求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卫生局备案,并通报学员派出单位。年度考核由绍兴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要求按省卫生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2.培训基地考核由绍兴市卫生局负责实施,采取平时抽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五、考核评价

培训学员和培训基地按考核的内容量化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重要依据。

培训学员的考核分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其中年度考核优秀的比例控制在总人数的10%以内,良好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

培训基地的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由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具体实施,结合市卫生局的抽查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评价依据。年度基地考核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培训基地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

六、考核奖惩

根据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社财〔20123号)文件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考评结果与下拨的相关经费直接挂钩,促使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1.培训学员:培训学员由派出单位根据月度考核和出科考核结果,对合格者按照1800/月的标准代为发放培训学员生活补助。(培训学员的其他工资福利待遇由派出单位按相关规定核定后按月发放

月度考核和出科考核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补足相应的培训内容,且相应月度的培训生活补助不予发放。

每年市卫生局组织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其中年度考核优秀的比例控制在总人数的10%以内,良好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由学员派出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分别按照1万元、0.9万元、0.8万元的标准代为发放年度考核奖励。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发放奖励。

2.培训基地:培训基地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对于考核合格的基地根据带教学员人数,按照400/月人的标准下达基地带教经费。主要用于基地学员的管理、考核及带教培训、师资劳务支出等。教师带教劳务支出一般不少于70%同时基地要根据经费总额适当安排一定的培训工作性支出(考务费用、师资培训费用及相关会议经费等)。基地培训工作硬件投入经费应由所在医院予以解决,以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于考核优秀的基地将予以表彰,并优先安排相关经费投入;对于不合格的基地将予以警告,核减直至停拨相应的经费。

七、工作要求

本考核办法是保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和评估培训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严格过程审核,切实做好各项考试考核工作,确保我市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1.绍兴市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月度考核表

2.绍兴市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出科考核表

3.绍兴市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年度考核表

4.绍兴市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基地年度考核表

5.绍兴市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年度考核汇

总表

6.绍兴市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情况汇总表

7.绍兴市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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