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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文件
崇政〔2012〕38号
关于做好2012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工作片、行政村、居委会:
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嵊州市人民武装部《2012年冬季征兵命令》。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尽量多征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征集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学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2年年满18至20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1991年),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2岁(1990年)。为适应部队一些特殊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2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由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另行通知。体检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时间
从2012年10月19日开始征集。具体体检安排为:
1.19日上午07:40时春联片、民胜片、广利片在崇仁镇职技校内。
2.20日上午07:40时集镇片、升高片、温泉度假区在崇仁镇职技校内。
3.21日上午07:40时富润片在富润中心小学内。
五、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征兵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军事机关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工作片、行政村、居委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征兵工作,把征兵工作作为任期责任制的重要任务来完成。镇兵役机构要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地做好征兵工作。
2.要加大宣传力度。要认真抓好《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的宣传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和适龄青年的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
3.要落实征兵责任。要认真落实征兵工作责任制,坚持依法征兵,对拒绝或逃避征集,要及时上报镇征兵领导小组,镇征兵领导小组将上报市征兵办公室,经批准后将强制其进行兵役登记和体检,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罚;对破坏和阻挠征兵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处理。
4.要坚持廉洁征兵。要切实做到廉洁征兵,严肃征兵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为搞好今冬征兵工作,经党委研究决定,特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汪正浩、王春江
副组长:蒋岩兴
成 员:姜贤森、金国华、张春亚、高利永、裘洁峰、徐东云、厉小平、姚庆林、张立波、吕德君、赵春阳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