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文件
〔2012〕26号
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江滨市场摊位亮照标价牌安装工程
公开招标规定
经研究,决定对嵊州市江滨市场摊位亮照标价牌安装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嵊州市江滨市场摊位亮照标价牌安装工程。
二、工程内容:
(一)、348只摊位安装亮照标价牌(具体可参照样品):
1、标价牌尺寸为
2、标价牌左侧上方标写号码;下方为
3、其中5块只做价格表。
(二)、28块亮照牌的安装(具体可参照样品):
1、亮照牌尺寸为
2、亮照牌上共设四个号码和四块
(三)、镀锌管焊接部位用银灰色防锈漆覆盖。
三、工程承包方式:包材包料,按实际安装块数计算。
四、施工期限:2012年9月15日至9月29日 。
五、有关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投标前,必须对江滨市场进行实地察看了解,并在中标后进行实地精确测量,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包修一年(包修期内的维修应随叫随到)。
4、安全施工: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定,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服从招标单位管理人员监督,施工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公共财物损坏及经营户商品损坏、污染由施工方负责。
六、招标方式:
投暗标,招标人设最高限价,以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最低报价者为中标人。如有并标,则抽签确定中标者;如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则另行组织招标。
七、招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时间:20012年9月15日;投标地点:领带城精品中心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投标的单位须随带:1、营业执照;2、负责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投标保证金(如未中标于招标结束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八、付款方式:工程款于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90%,余额10%作质保金,于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提供统一税务发票)。
九、如招标现场公布的规定与本规定有不符之处,以招标现场公布为准。
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9月7日
主题词:工程 招标 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