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人〔2012〕 55号
关于同意赵春晓等3位硕士研究生转正的
通 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国办发〔93〕8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经本人总结,学校评议考核,教体局研究同意赵春晓、钱利英、卢 可等3位硕士研究毕业生于2012年8月按期转正。从转正之月起工资享受岗位工资590元、薪级工资215元(农村学校233元)、提高教师待遇享受10%为80.5元(农村学校82.3元)、岗位(职务)津贴80元、新职务津贴70元、省补190元、职务补贴260元、浮动工资30元。其它各项待遇与在职教师同等享受。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转正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