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王政(2012)21号
关于设立王院乡财政所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乡财政管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意见》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设立王院乡财政所。
乡财政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财经制度;
2、负责乡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
3、统筹乡范围各项政府性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
4、负责乡范围各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承担就地就近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5、管理乡政府性债券债务、负责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6、负责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管,管理乡会计统一核算事务;
7、负责对各行政村组织财政扶持资金的监管;
8、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嵊州市王院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