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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粮食局委员会文件
嵊粮党委〔2012〕8 号
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各单位、各科室:
因粮食局班子换届调整,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市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由俞雷、杨小和、茹良传、姚云飞、黄永忠组成,党委书记、局长俞雷任组长。结合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市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也作新的调整,具体明确如下:
一、 领导责任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俞雷对粮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对局党委委员、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局人事监察科长、局财务会计科科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副书记杨小和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并对下列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市粮食局机关党支部书记、粮食局退休职工党支部书记、市粮油总公司党支部书记、市地方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昂利康制药公司党支部书记、威特领带服装公司党支部书记、润丰实业公司党支部书记。
党委委员、副局长茹良传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并对下列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粮食管理科科长;市地方储备粮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副经理;市地方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中心粮库、城东、甘霖、崇仁办事处的主任、副主任。
党委委员、副局长姚云飞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并对局资产管理科长、市粮油总公司副总经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永忠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
二、 专项工作责任分工
(一)、维护党的纪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检查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洁自律工作,促进机关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构建预防腐败体系。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为做好粮食各项工作提供保证。
由俞雷同志主管,局办公室牵头,局人事监察科、局机关党支部参与。
(二)、规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保障作用。
由杨小和同志分管,局办公室、局人事监察科、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实施。
(三)、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完善学习制度。
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组织参加各种学习会或报告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由杨小和同志分管,局办公室、局人事监察科、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实施。
(四)、强化责任追究,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事件。
由黄永忠同志分管,局纪委、局人事监察科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支持配合。
(五)、加强对粮食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好储备粮轮换公开拍卖工作。
由茹良传同志分管,局粮食管理科负责,市地方储备粮公司落实。
(六)加强国有资产处置和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由姚云飞同志分管,资产管理科牵头,局财务会计科和粮油总公司配合。
(七)、强化中心粮库配套工程招投标工作。
由茹良传同志分管,市地方储备粮公司负责。
(八)、坚持政府采购制度,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由俞雷同志主管,局财务会计科牵头,局办公室参与。
(九)、加强纪律监察,协助党委抓好系统效能建设。
由黄永忠同志分管,人事监察科、办公室组织实施。
报:市纪委,绍兴市发改委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