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共嵊州市粮食局委员会文件
嵊粮党委〔2012〕 15 号
关于同意设立中共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的批复
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党支部:
你支部《关于要求建立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党总支、下设党支部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同意设立中共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及其总支部委员会方案。同意下设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党支部,及其支部方案。
特此批复。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报:市委组织部。
抄送:各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