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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嵊环保[2012]21号
关于成立市环保局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大队、站: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全国核技术利用、铀矿冶和放射性物质运输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函[2012]28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市环保局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童洪炎
副组长:尉美云
成 员:裘国仁、郑伟长、梁洪祥、李志勇、史琼洁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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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市府办,董友庆副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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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2年4月27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