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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环境保护局 文件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嵊环保[2012]28号
关于开展2012年嵊州市级“绿色学校”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树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理念,加强青少年环境教育工作,提高校园文化建设品位。市环保局、市教体局决定联合开展2012年嵊州市级绿色学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嵊州市级绿色学校申报:对照《嵊州市绿色学校考核标准》,各项基本条件达到考核要求,创建指标达到考核标准;申报时上报创建工作总结,“嵊州市绿色学校申报表”及相关说明等材料。
2.请各创建学校在
二、嵊州市绿色学校的考核和命名
1.嵊州市绿色学校由市环保局和市教体局联合考核、评估、验收和命名。
2.考核评估程序
(1)视察校园。
(2)听取汇报。
(3)查阅创建档案。
(4)量化考核。
(5)评估反馈。
3.通过考核验收的创建学校,由市环保局、市教体局联合发文公布“嵊州市绿色学校”称号。
联系人: 市环保局 汤 瑛 电话:83189705
市教体局 朱军良 电话:83029727
附件:1.嵊州市绿色学校考核标准
2.嵊州市绿色学校创建申报表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绿色学校 申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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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2年5月16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