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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12〕162号
关于成立嵊州市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资源所: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提高应对处理能力,确保反应迅速、措施得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社会稳定,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函[2012]95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嵊州市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亦忠
副组长:赵仕明 金国勇
成 员:钱正永 童泽民姚圣良 高良裕 张锡明
尹畅玉 梁 峰 商彩霞 史林钧 钱东升
赵锡华 钱忠兴 刘锡永 张 锋 陈汉军
楼小龙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土地 权属争议 应急处理 领导小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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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25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