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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审 〔2013〕14号
关于聘请魏苏丽等14人为特约审计员的
通 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教育体育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和内审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教育体育审计工作,根据《嵊州市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内部审计特约审计员管理办法》等规定,教体局决定从全市学校(单位)推荐的备选人员中聘请特约审计员。经研究决定,下列人员被聘请为特约审计员:
1.市教体局会计核算中心 魏苏丽 周韦月 唐晓英 沈心忠
2.崇仁中学 费光晓
3.市职教中心 何有为
4.鹿山街道中心学校 周正明
5.三界中学 陈荧燕
6.黄泽镇中心学校 牟小平
7.剡湖街道中心学校 袁震宇
8.三江街道中心学校 张 红
9.甘霖镇中心学校 袁 华
10.石璜镇中心学校 叶光明 叶孟军
此次受聘的14名特约审计员主要来自市属学校(单位)和各中心学校的财务从业人员,具有比较强的财务技术和专业技术审计知识。受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要求各受聘人员服从教体局审计工作安排,切实遵守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纪律,依法审计,忠于职守,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共同推进嵊州市教育审计工作。
聘用人员每三年调整一次。聘用期间不改变其人事隶属关系。聘任期满未续聘的或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退休的,自动解聘。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由局内部审计机构予以解聘。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二○一三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审计人员 聘请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