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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民政局文件 嵊民字〔2013〕6号 嵊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涉密管理,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提高我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推进《嵊州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公布暂行办法》、《嵊州市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嵊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涉密管理暂行办法》和《嵊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全面实施,我局对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统计,并形成《嵊州市民政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现予印发。 嵊州市民政局 嵊州市民政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嵊州市民政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szzj.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嵊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电话:83263333。 一、概 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全力推进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完善和规范内部工作流程,严格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和保密审查机制,建立拟稿人、核稿人、审核人、签发人四级审核机制,落实依申请公开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同时,对发文稿进行规范,要求拟稿人在固定位置填写公文属性,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属性。 积极推进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逐步实现发文办理自动化,切实提高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落实专门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凡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通过嵊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嵊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全文公布。 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法规,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多层次的培训,提高全局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确保公文属性分类正确,保密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定期开展对本单位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8条,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86.1%。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政策文件类的信息8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3.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2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2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1386次,其中电话咨询851次,当面咨询423次,网上咨询112次,全部及时回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包括信访、举报)0件。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1名专职人员和2名兼职人员,2012年未安排新的政府支出,没有产生任何收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公文属性确定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存在的问题,接下去我们将落实改进措施,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民政职能,进一步强化公文管理流程,落实拟稿人公文属性确定的责任,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检查制度,切实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该项工作的实效性。 八、附表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3.咨询处理情况统计
4.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统计
5.人员及经费支出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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