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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镇人民政府文件
金政[2013] 21号 签发人:徐有敏
关于要求对金庭镇晋溪村等二村牛沙岭土地开发立项的报告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
我镇晋溪村等二村牛沙岭现有废弃老茶园2.7723公顷,茶园已经老化,耕作条件差,交通不便。现经晋溪村等二村三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准备对此进行改造。目前经市国土局和村镇有关人员实地踏堪测量,面积为2.7723公顷,可新增耕地面积为2.6927公顷,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对我镇晋溪村等二村牛沙岭进行土地开发立项为盼。
特此报告。
金庭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联系人:董建国 联系电话:835109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