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金庭镇人民政府文件
金政[2013] 19号 签发人:徐有敏
关于要求认定金庭镇扶贫重点村的请示
嵊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53号)精神,本镇通过行政村申请、调查组进村调查、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初步认定新合村为扶贫重点村。现将拟认定对象名单报上(具体名单附后)。特此请示。
附件:金庭镇扶贫重点村拟认定对
象名单
金庭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联系人:李永卓 联系电话:83518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