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文件
崇政〔2013〕号
关于转发嵊州市农业局《嵊州市2013年农业
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工作片、行政村:
现将《嵊州市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嵊农[2013]3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为更好地做好我镇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研究,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我镇2013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补贴原则及资金安排、补贴对象和机具范围、补贴标准、操作程序、工作职责和管理与监督等有关事项按照《嵊州市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嵊农[2013]33号)文件精神执行。
2.办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本镇农户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应按照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年度申请补贴额5000元以下的须提供购机者所在行政村的购机证明。
3.各工作片、行政村要及时做好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的政策、法规等宣传工作。
4.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地点:供销大楼二楼(综治办),联系电话:83091216。
附件:1.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2.农业机械购置证明(村)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