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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普〔2013〕14 号
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属初中、小学,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38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少先队活动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少先队活动的总体要求,因校制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加强并保障少先队活动的正常开展。
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词:转发 加强 少先队活动 通知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浙教电传〔2012〕384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
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从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落实少先队根本任务的高度出发,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大局着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通知》精神,结合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在小学1年级至初中2年级开设每周1课时的少先队活动。
二、结合实际,尽快落实。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依托雏鹰争章建设少先队活动课程,努力打造我省少先队工作品牌。各地要认真总结前些年雏鹰争章活动课的实践经验,不断规范雏鹰争章活动课程,建设雏鹰争章辅导队伍,建立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机制,科学有序地推进少先队活动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三、加强指导,科研兴队。各地要根据《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教研部门、少先队工作学会的作用,积极开展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的研究,重点抓好中队活动课的教学研究,着力建设具有浙江特色少先队活动课程。
希望各地紧密结合贯彻省第六次少代会精神,结合当前全省少先队工作专项督查,尽快部署实施教育部《通知》精神,抓住有利时机,珍惜良好社会环境,不断推进我省少先队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抄送:团省委,省少工委。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
教基二〔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现就中小学少先队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少先队活动的重要意义
少先队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并领导的少年儿童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长期以来,少先队通过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教育实践活动,在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形成坚定信念,提升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中小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少先队活动对于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少先队活动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加强。
二、准确把握少先队活动的总体要求
1.确保少先队活动的时间。少先队活动要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的活动课,小学1年级至初中2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其中,小学1—2年级少先队活动课时可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中安排,小学3年级至初中2年级少先队活动课时可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安排。
2.科学设计少先队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要充分尊重少年儿童的主体地位,遵循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认真把握少年儿童的情感、意识、信念形成的基本规律,将少先队活动与学校其他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要精选与少年儿童学习、生活经验密切相关的教育内容,采取少年儿童易于接受的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性、体验性活动,努力增强少先队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三、切实加强少先队活动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少先队活动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指导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对少先队活动的课时安排、活动管理、辅导员队伍建设等进行科学规划,确保少先队活动的有效开展。
2.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各地要切实做好少先队辅导员的选拔、聘任、培训等工作,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中小学校可根据需要,聘请关心少年儿童成长的社会各界人士做校外辅导员,参与组织学校少先队活动。
3.加强少先队活动基地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挖掘各种社会资源,有效整合、利用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机构,包括校外活动场所、社会实践基地等教育资源,为少先队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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