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正文

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倡新风”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朗读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综 〔2013〕50


 

关于转发《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倡新风”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小学、完小、中心幼儿园,民办学校:

现把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倡新风”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贯彻,切实提高全系统“移风易俗倡新风”教育实践活动实效。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374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3年7月4印发

 

 

 

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嵊市委办〔201315

 

 

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倡新风”教育实践活动的

实 施 意 见

 

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提出的“厉行勤俭节俭、反对铺张浪费”精神,认真落实绍兴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活动要求,营造良好社会文明风尚,结合“思想再解放”活动,决定在全市开展以抵制婚丧喜庆、农村物资交流会大操大办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倡新风”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倡新风”活动)。

一、   充分认识开展“倡新风”活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日益富裕,但受社会浮躁风气的影响和传统陈规陋习的束缚,不少群众甚至党员干部的价值追求与消费观念出现了偏差,尤其是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农村物资交流会无实质内容且宴请攀比之风盛行等问题较为突出。这与中央提出的倡导“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精神、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的要求极不相容,与树立文明社会风尚、实现“物资富裕、精神富有”和共创共享幸福嵊州的目标背道而驰,开展“倡新风”活动十分必要、非常紧迫。

 组织开展“倡新风”活动,首先是营造社会文明风尚的题中之义。社会进步需要文明新风,当前存在的盲目攀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制约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开展“倡新风”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匡正社会风气、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其次是对中央厉行节俭精神的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然而部分党员干部淡化了节俭意识,违规操办和参加婚丧喜庆事宜,有的甚至借机敛财,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倡新风”活动正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效举措。三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的生动实践。当前,中央正在部署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大操大办等现象的普遍存在,给人们带来较大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群众要求狠刹大操大办的呼声越来越高,开展“倡新风”活动是对群众强烈呼声的有力回应,是切合嵊州实际践行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因此,开展“倡新风”教育实践活动意义重大。

 

二、“倡新风”活动的主要任务

开展“倡新风”活动必须坚持“解放思想、破旧立新,教育为先、有序推进,干部带头、全民参与,标本兼治、着眼长效”的原则,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农村物资交流会等喜庆事宜俭办或者不办,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营造文明风尚、提升干部形象。

1.婚事新办。提倡公益婚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树立健康文明的婚俗新风;反对大操大办、奢侈浪费,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金。

2.丧事简办。提倡厚养薄葬、依法殡葬、文明治丧;反对违规殡葬、大操大办、封建迷信。

3.农村物资交流会等其他喜庆事宜俭办或者不办。提倡开业庆典、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等事宜根据实际情况俭办或者不办,倡导因地制宜地整合办、创新办或者不办农村物资交流会;反对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组织和参与农村物资交流会(庙会)期间的聚餐。

三、“倡新风”活动的步骤和措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6月中旬)

1.专题宣传。根据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反映中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宣传、舆论宣传、文艺演出、理论宣讲相结合,立体式、全覆盖宣传“倡新风”活动的意义、做法和要求,提高知晓率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新闻传媒中心、市广电总台、市文广新局(▲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2.广泛倡议。分党员干部、普通群众两个层面,通过市级媒体(网络)倡议、张贴倡议海报、《致党员干部的一封信》等形式发放“移风易俗、从我做起”倡议书,号召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新闻传媒中心、市广电总台、市机关党工委、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3.深入讨论。开展“思想再解放——移风易俗”议找改活动,梳理出移风易俗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措施、抓好整改。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各单位

(二)全面推进阶段(6月下旬—7月)

以承诺活动和主题活动为主要载体,推进“倡新风”活动深入开展。

1.承诺活动。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签订“树新风”承诺书;进行广场签名、单位签名等承诺活动,吸引群众参与。

责任单位:▲市机关党工委、各乡镇(街道)

2.“文明三伴”活动。以移风易俗为主题,深入开展文明伴餐、文明伴居、文明伴乐为主要内容的“文明三伴”活动,倡导树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文广新局、各乡镇(街道)

3.公益婚礼。组织一次大型公益集体婚礼,作为“婚事新办”的样板;结合农村文化礼堂的民俗活动,广泛开展公益婚礼。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文明办、市广电总台、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各乡镇(街道)

4.制订农村物资交流会整合方案。根据因地制宜地整合办、创新办或者不办农村物资交流会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报送农村物资交流会整合方案(7月底前报送至宣传部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

完善各项制度,探索自治管理,构建常态化机制。

1.完善各项制度。在宣传讨论、承诺践行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出台并实施《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移风易俗公约(干部准则、员工守则、村规民约)、殡葬管理相关规定、婚丧事宜事前劝导制、农村物资交流会报批制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巩固提升活动成效。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2.加强自治管理。探索在村级设立“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规范劝导婚丧喜庆事宜从俭、从简举办,推行科学、节俭、文明的婚丧自治管理模式。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各单位

四、开展“倡新风”活动的工作要求

1.落实组织领导。成立以陶关锋同志为组长,董慧珍、孙海荣同志为副组长的“倡新风”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和任务,按照活动的精神,落实措施,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活动总牵头,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市纪委:负责出台《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设立专项投诉电话(83032127),强化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市委组织部:负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把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党员干部考察考核范围。市公安局:负责对婚丧事用车行进途中的交通秩序监管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封建迷信诈骗活动的打击力度。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婚事新办和丧事简办的事前劝导工作,规范殡葬管理。市工商局:负责对婚丧用品市场的经营监管,全面规范婚丧用品经营行为。市城管局:负责对制售婚庆、丧葬用品店及摊点占道经营的整治,加大公共场所搭设灵堂灵棚等影响公共秩序行为的执法力度。市民宗局:负责对参与择日子、看风水、丧事宗教活动等宗教人员的教育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管。各乡镇(街道)、其他部门:负责组织本地、本部门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思想再解放——移风易俗”议找改活动,抓好问题整改,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干部准则、员工守则、村规民约,形成广泛共识。

2.强化舆论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电子屏幕、宣传栏等途径,积极发挥舆论先行和引导作用,多渠道、多层面做好移风易俗的宣传发动工作, 传播汇聚正能量、消弱负能量。要通过开展“思想再解放——移风易俗”议找改活动,把移风易俗与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转变党员干部的作风结合起来、与提振党员干部发展信心结合起来,把节俭、文明、科学的婚俗新风和生活理念融入到价值观的塑造中。

3.强化督查保障“倡新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活动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强有力的督查和指导,注重实效,避免走过场、搞形式,对活动开展不力、敷衍了事的,进行通报批评。要严格落实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加强辖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613

 

 

 

 

 

 

 

 

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2013年6月13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engzhoushi/20210603/22950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