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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黄泽镇人民政府文件
泽政〔2013〕12号
关于立即组织开展黄泽镇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片(办)、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领导批示和“6·7”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吉林省德惠市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嵊政办〔2013〕105号)的要求,决定在黄泽镇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彻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摸清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和措施,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为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内容和方式
对黄泽镇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都要进行全面彻底检查,无一例外,尤其是要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人员密集的学校、医院、车站、商场,劳动密集型和人员集中的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整改的隐患。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政府督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镇要切实抓好本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隧道、路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行业标准要求;重点检查校车、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运输车(工程车)的安全性能、驾驶员以及行驶路线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客运驾驶员防疲劳驾驶措施、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措施和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执行到位。重点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运输、拼装车上路、客车超员、货运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农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规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机投入使用或生产。已被列为省、市挂牌督办的隐患。
(二)消防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高层和地下建筑、公众娱乐场所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有效;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已被列为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单位。
(三)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危化品生产企业重点监控情况;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擅自组织或超期进行试生产活动情况;检维修、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监护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备案及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落实情况。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是否存在非法采购、经营、违规超量储存。剧毒品保管、使用制度执行情况,台帐记录情况,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剧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收缴、销毁非法剧毒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制度执行情况,台帐记录情况,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行为,收缴、销毁非法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行为。重点检查地下矿山采空区“大礼堂”式开采及破碎软弱地段不支护等顶板等情况;检查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和提升系统是否完好;露天矿山不按要求实施分台阶、分层开采的情况;露天矿山爆破作业涉及周边居民安全的情况;在用尾矿库和停用尾矿库的治理和闭库工作情况;已被列为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单位。
(四)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五)水利工程(防汛)领域。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安排是否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安全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安排同部署;是否落实高处坠落、坍塌、滑坡、岩爆、淹溺、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事故防范措施;突出病险水库、小型水库以及淤地坝等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并落实大坝、电站、泵房等建筑物观测心及巡查检查制度,是否制定度汛方案、汛限水位、汛期调度控制运用计划,是否制定并落实应急响应机制。
(六)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车站、商场、医院、办公区域、居住小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是否合格;大型游乐设施、液化石油、天然气充装站、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烘缸(筒)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涉及液氨制冷工艺行业隐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是否齐全,应急预案是否制定落实。重点打击无证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非法拼装、不按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违规充装、检验和翻新改造气瓶等行为;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非法使用“土锅炉”、“土容器”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