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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嵊人口计生〔2013〕21号
嵊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深化“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街道社区管理办、经济开发委社管中心、度假区管委会服务中心:
深化人口计生阳光行动是一项让群众知心、暖心、顺心的民心工程,是提高人口计生部门公信力,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有效载体。根据市纪委《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度纪检监察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项目的通知》(嵊市纪〔2013〕18号)文件要求,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深化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真正做到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通过对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度假区管委会)、村(居)两级计生服务(办事)项目、流程、承诺和结果的公开,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推进“实数计生”工作;通过对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度假区管委会)、村(居)计生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解决群众办证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难等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实施民主监督、民主评议,促进计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全面深化实施阳光计生。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度假区管委会)、村(居)要设立阳光计生政务公开栏,提供人口计生方面便利设施。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推行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深化“阳光管理”。全面落实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及时公开计划生育政策、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征收处罚和维权途径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事项。局重点公开:机构设置、职能,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人口计生工作纪律、信访举报和监督的方式、渠道及处理程序,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等。计生服务窗口重点公开:主要职责,服务(办事)项目、流程、承诺和结果,免费项目,服务性收费项目、征收标准及依据,工作纪律等。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度假区管委会)重点公开: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包括奖优政策兑现、社会抚养费征收、人口计生工作纪律等。村(居)重点公开: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规章,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奖优政策兑现情况,再生育审批情况、免费服务项目等。阳光计生政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市级主要通过人口计生网站、网页、公告、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度假区管委会)主要通过设置阳光计生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公开;村(居)主要以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大会等形式公开。在开通12356服务热线电话的基础上,向集生殖健康、政策法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等融为一体延伸,全面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完成时间:7月底)
(二)全面开展民主评议行业作风,深化“阳光服务”。要从惠民、利民、重民生的高度,注重“阳光服务”,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依法行政。通过在计生网上公开《嵊州市社会抚养费征收裁量权的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由裁量权。不断完善行政处罚(征收)业务系统,实现职权网上明确、案件网上流转、监管网上实施、信息网上公开。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从方便群众和规范审批程序出发,探索简化特批和再生育审批程序,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度假区管委会)、村(居)推行生育审批全程代办制度。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度假区管委会)计生窗口受理包括咨询服务在内的十二项服务;村(居)计生窗口受理十项服务,更好的方便基层群众。三是建立“计生服务一站式”阵地。开展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度假区管委会)、村(居)办证服务进中心建设,创建一批示范点(乡镇级5个,村级20个左右)。按照优质高效、便捷规范、温馨服务的原则,建立人口计生代理服务制,为群众提供“一条龙”服务。(完成时间:9月底)
(三)全面开展行政监督检查,保障“阳光维权”。要加强行政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和享受生殖健康服务的合法权益。一是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执行奖罚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对落实“优生促进”重大惠民政策举措的督查。三是对开展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管理的专项检查。四是进一步完善行风评议监督制度,积极开展“三评议”活动,对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指导站、服务站、计生办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运用电话咨询、明查暗访、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监督督查。(完成时间:10月中旬)
三、具体措施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度假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深化阳光计生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深化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市人口计生局成立深化阳光计生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要切实把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作为关心爱护干部、维护人民利益、树立良好形象、保证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分析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要抓好示范,整体推进。深化阳光计生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求真务实精神和科学态度统筹推进。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抓好典型示范,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根据“重在便民,贵在服务”的原则,实行“四全”工作法,即生育服务全程代理、生育文化全方位推广、生育政策全面公开、生育监督全民参与,建立工作台帐,按月上报进度。
三是要加强检查,促进落实。积极探索建立深化阳光计生行动保障机制,建立考评制度,把深化阳光计生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例入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的内容中。要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重点推进群众评议制和代理便民制的落实。对不公开或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对群众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的,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切实提高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附件:
1. 深化阳光计生行动每月工作进度表
2. 深化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
乡镇(街道、开发委)深化阳光计生行动每月工作进度表
报送单位 2013年 月 日
序号 | 当月主要工作措施 | 当前实施进展情况 | 需要协调的 困难和问题 | 备注 |
注:此表填好后请在当月月底报局监察室。
乡镇(街道、开发委)深化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
一、组织领导好。主要领导亲自抓,纳入总体工作之中,有组织领导机构,有专门负责人员,职责落实到人。
二、三项公开好。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实现全覆盖;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合法;动态内容及时公开,公开形式便民知情。
三、评议整改好。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扎实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正确运用评议结果,群众满意度高。
四、热线服务好。乡镇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畅通,语言规范文明;群众咨询得到满意答复,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举报投诉得到及时处理。
五、维权效果好。有奖举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办事(服务)态度和质量优良;法定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率达到100%。
六、纪律执行好。人口计生工作纪律、检查考评工作纪律执行到位;无粗暴执法、乱收费乱罚款、弄虚作假和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案件。
七、监督评估好。监督检查机制健全,认真组织开展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