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大队、站:
经局党组研究,并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袁胜魁同志任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副科长(全面负责科室工作);
竹平山同志任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全面负责大队工作);
喻浙燕同志任市环保局办公室副主任;
李志勇同志任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副科长;
李兰娣同志任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副科长;
郑华仁同志任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周小伟同志任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免去郑伟长同志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袁胜魁同志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李志勇同志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李兰娣同志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嵊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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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绍兴市环保局,市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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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