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体〔2013〕23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嵊州市体育业余训练点学校工作管理的通知
各业余训练点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青少年体育业余训练活动的开展,积极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推进业余训练网点学校的规范化建设,提升业余训练的质量与水平。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训练点学校由教体局统筹安排,统一布局,利用学校的资源优势进行设点。抽调学校体育教师、聘请社会专业人士担任专(兼)职教练员,训练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
二、训练点学校要按照教体局业余训练布局确定的训练项目,科学选材,组织训练,组队参赛,提高竞技水平,努力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三、训练点学校必须建有教体局布局项目运动队,常年在训人数符合绍兴市、省级运动会参赛人数要求,且单独或联合组队代表嵊州市参加绍兴市及以上的比赛。所设项目必须按局要求配齐专(兼)职教练员,带训教练员定期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四、必须制定所设项目训练管理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对带训教练员的工作要求按照相关业训工作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五、必须配置所设项目训练所需的固定场地、专用器材、设施设备。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90分钟,每周训练不少于5次。
六、对设点学校教体局每年下达所设项目特招生名额。训练点学校所设项目可面向全市招生,要严格把好招生关,做到择优录取,提高成才率。
七、训练点学校必须加强对参训学生的学籍管理,妥善解决学生就学困难,保证学生的文化学习时间,努力提高学生的文化学习成绩。全市各校要向上级各训练点输送运动员,试训期间运动员学籍挂靠输送学校。
八、训练点学校应及时向输送学校报送运动员在各级比赛中的获奖信息。
九、带训兼职教练员在抓好业训工作的同时,尽可能承担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带训工作量的计算:学校基本工作量标准的一半及以上。
十、教体局每年核拨给各业余训练点学校一定的基本训练经费,经费根据各训练点项目性质、在训人数等确定。经费主要用于器材添置、组队参赛、带训教练员业务培训和训练补贴等。学校每年都要安排一定的经费购置训练器材,维修训练场地设施,建立和健全训练场地、器材的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教体局对各训练点学校的工作下达相关指标,并纳入年度学校工作考核的评价体系。
十二、少体校(体育学校)工作管理按照《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嵊州市体育业余训练点所设项目、学校及教练员
情况一览表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附件:
嵊州市体育业余训练点所设项目、学校及教练员情况一览表
|
训 练 点 学 校 |
项 目 |
教 练 员 |
|
嵊州中学 |
篮球 |
邢小波、周韩可 |
|
爱德学校 |
足球 |
李 兵、马晓东 |
|
射箭 |
唐 倩 | |
|
田径 |
袁益祥 | |
|
崇仁中学 |
足球 |
杜向锋 |
|
黄泽中学 |
排球 |
姚春华、高海霞 |
|
马寅初中学初中部 |
田径 |
郭成飞 |
|
城关中学 |
乒乓球 |
张小龙 |
|
嵊州中学初中部 |
篮球 |
陈旭明、钱 炳 |
|
剡山小学 |
乒乓球 |
李宝昌、吕明 |
|
围棋 |
杨天然 | |
|
鹿山小学 |
围棋 |
裘德安、董可羽 |
|
城北小学 |
羽毛球 |
董崎达、操烨东 |
|
国际象棋 |
汤宇波 | |
|
育英小学 |
中国象棋 |
马俊奇 |
|
崇仁镇中心学校 |
足球 |
董小荣、裘晓寅 |
|
长乐镇中心学校 |
举重 |
周鑫建 |
|
黄泽镇中心学校 |
排球 |
金帅锋、马人锋、魏虹、魏国 |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