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建管〔2013〕23号
关于成立“街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和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城区主要道路推行“街长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城市管理共创共管共享体制,根据我市城区道路现状和发展趋势,我局成立认领路段(仙湖路北段:兴隆街-环城南路)“街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努力改善该路段的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政设施、绿化养护等现状,为促使我市品味明显提升做出努力。
一、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组 长:楼苏津
副组长:李明彦、刘晓兴、俞铮、宋平
组 员:相关科室人员、下属单位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成员按照执勤表分批对认领路段进行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上街巡查,掌握所管道路的基本情况。局领导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查,是否每日到岗到位巡查,是否及时解决问题,是否认真地反映巡查情况,按时做好巡查台账等。
2、每日的巡查台账应包括巡查发现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措施,以及认领路段存在的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局里,以便局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督促其及时整改。
3、督促沿路单位(个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倡导文明经营,劝阻沿街商店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摊乱占和流动摊贩沿街叫卖、市民乱停车辆等不良行为。
4、对认领路段巡查中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统一反馈至数字城管系统平台(电话:12319)。
三、注意事项:
1、上街巡查的人员应统一佩戴《城区道路执勤证》。
2、及时反馈每日的巡查情况,登记好巡查台账。
3、应将巡查工作视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对照执勤表,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对待,严格杜绝在岗不在状态的行为。
加强对认领路段的管理,希望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合力营造该路段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