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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粮食局文件
嵊粮发〔2013〕21号
嵊州市粮食局
关于认真做好“街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城区主要道路推行“街长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嵊市委办发〔2013〕62号)的精神,做好“街长制”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任务:
“街长制”是指城区的一条(段)道路由一个市级部门认领,该部门牵头负责对认领道路的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政设施、绿化养护等存在问题进行巡查发现,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该部门为该条(段)道路的责任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该条(段)道路的街长。认领责任单位的具体职责为:对照《城区主要道路市容管理标准》(见附件二),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对认领路段开展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及时督促职能部门并积极参与共同整改落实。对认领道路存在的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对街道沿线商店、企事业单位、学校开展有关城市管理、交通秩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督促沿路单位(个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做好街路两旁的墙体美化工作和公益广告的设置制作。
根据嵊市委办发〔2013〕62号文件规定,我局“街长制”认领路段为兴隆街,起 讫 点为四海路至仙湖路。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街长制”工作,局成立“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俞雷同志为组长,杨小和同志为副组长,茹良传、姚云飞、黄永忠、裘松林、陈春尧、袁洪良、叶孟霞、姚胜江、裘育芬、吴亚卿同志为成员。以科室为单位设五个巡查组,每个巡查组由一名局领导带队,具体由科室长负责进行轮流巡查,具体安排见附表一(轮流巡查安排表)。韩良军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与市“街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巡查工作。按照轮流巡查安排表,从
2、上街巡查时应统一佩戴《城区道路值勤证》,及时做好巡查台帐。《城区道路值勤证》和巡查台帐由上一任巡查组负责移交下一任巡查组。
3、认真对照《城区主要道路市容管理标准》(见附件二),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巡查组及时登记在巡查台帐中,每星期一由联络员统一汇总上报市“街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反馈至市数字城管系统平台(电话:12319),由数字城管系统平台派遣至各个职能部门,并把处理结果反馈至认领责任单位。
附件:1、轮流巡查安排表。
2、城区主要道路市容管理标准。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抄报:市“街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党委。
附件一
轮流巡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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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领导 |
科室 |
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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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
俞 雷 |
办公室 |
叶孟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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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
杨小和 |
人事监察科 |
袁洪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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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
茹良传 |
粮食管理科 |
吴亚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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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
姚云飞 |
资产管理科、机关支部、总公司办公室 |
姚胜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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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
黄永忠 |
财务会计科 |
裘育芬 |
附件二
城区主要道路市容管理标准
1.市容市貌管理。道路两侧建筑立面整洁,街景色调和谐;户外广告和商业牌匾谐调整齐,内容健康,语言文字规范,无破损、缺字或破字现象;街景照明和路灯照明无损坏、断亮,路灯亮化率达到95%以上;主要道路第一视野内无违法建设,无违法占道经营;建筑工地、闲置土地按市里统一方案进行实墙围挡,物料堆放整齐;城市雕塑完好整洁、功能正常。
2.市政设施管理。机动车道路路面及设施保持完好;非机动车道路路面平整,结构完好;人行道花砖无塌陷、无缺损,表面平整;桥梁安全运营、清洁美观;道路路名牌标志齐全、统一规范、干净整洁;排水系统通畅,确保小雨无积水、中雨无淹泡、大雨退水快。
3.道路交通管理。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标志标线泾渭分明、交通通行畅然有序;交通组织科学有效,道路停车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完善;主要道路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
4.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管理。人行道净、绿地净、树穴净、排水口净,无废弃物堆积,无运输撒漏;垃圾箱数量满足标准要求、整洁;湖面洁净,无大面积水草及其他漂浮物存在;沿街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5.环境秩序管理。沿街商业无店外摆卖,无乱堆乱放、乱摊乱占;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公用设施无乱涂乱画、乱吊乱挂,无立面张贴。
6.园林绿化管理。绿化养护管理规范,植物生长茂盛,病虫害有效控制,无枯枝死树,无损毁占压,无斑秃裸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