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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嵊科技〔28〕号
2013年机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年度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以实绩论英雄”的理念,进一步深化机关内部管理,确保我局顺利完成各级各类科技考核任务,经研究决定,对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实行科技进步工作岗位目标管理,特制订具体考核评比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二、内容和方法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基本分为120分。
其中:常规工作20分,重点工作60,“三再”活动6分,服务全局10,自身形象4分,民主评议20分。
(一)常规工作(20分)。包括各科室、单位职能范围内的日常性工作,局领导交办和需参与的各项工作,临时性的“急难”任务等,能及时完成,并做到质量高、效果好的计20分。对产生拖后、敷衍现象的每次扣5分,直至扣完该项分数。
(二)重点工作(60分)。“八倍增”任务每项考核为8分,完成任务(平均增长15%)得5分,余下3分根据增长比率确定。“八倍增”计划完不成不得分,达不到15%增长的,每差1%倒扣0.5分。“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企业技术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倒扣分,低于全省平均数倒扣分0.5分,扣完为止。绍兴市考核中设目标位次的,指标的计分以排位为准,排位在第4位的得基本分,每前进1位加1分,后退1位的倒扣1分;其他指标考核以表中说明为准。
(三)“三再”活动(基本分6分)
1. 思想再解放活动(2分)。“思想再解放活动”配合积极,且质量高、成效好的计2分,有消极应付、敷衍了事现象的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数。
2. 走访再深入活动(2分)。“走访再深入活动”配合积极,且质量高、成效好的计2分,有消极应付、敷衍了事现象的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数。
3.学习再加强活动(2分)。“学习再加强活动”配合积极,且质量高、成效好的计2分,有消极应付、敷衍了事现象的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数。
(四)服务全局(基本分10分)
1.信息工作(6分)。各科室、单位要根据年度信息考核办法认真开展信息工作,加减分具体参照《市科技局2013年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2.调研工作(4分)。各科室、单位积极开展和参与局内组织的各项调研活动,中层正职要确保一定时间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开展调研,并参与完成一篇以上有较高质量调研文章的计4分,没有完成调研课题的不计分。调研文章(含征文)被省厅和绍兴市局评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计5分、4分、3分和3分、2分、1分。
(五)自身形象(基本分4分)
1.作风建设(2分)。科室、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热情服务,恪守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计2分。违反相应条款的,每次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数。
2.协作精神(1分)。科室、单位干部能相互团结,善于沟通协调,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没有推诿、扯皮现象,具有较强的中心意识、全局意识的计1分。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影响工作整体进展的,不得分。
3.廉政建设(1分)。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严要求自己,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能遵守局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计1分。有违反《局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相应条款的,每次扣1分;多次违反或情节较重的,加倍扣分,最多可倒扣5分。
(六) 民主评议(20分):局领导综合评价10分,科室、单位之间互评10分。
(七)加分项目
1.重点工作加分。对承担市级对本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考核任务、关键岗位跟踪督评的科室、单位实行加分:
(1)圆满完成市部门目标责任制常规职能考核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并在市考核中不失分的,每一项加1分;
(2)圆满完成市科技局列入《嵊州市2013年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分解表》目标任务,并在市考核中不失分的,每一项加2分;
(3)列入市级部门关键岗位跟踪督评的科室、单位,在年度考评中位列全市分类排名前五名的加3分,前三位的加5分。
(4)绍兴市《2013年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2013?2017年县(市、区)及开发区八倍增指标分解表》每一项考核指标位列绍兴市1、2、3位,分别加3、2、1分。
2.特色工作加分。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工作富有特色,并在全国、全省、全绍兴市有一定影响的,实行加分。具体方法为:
(1)凡以省委、省政府,省科技厅,绍兴市委、市政府,绍兴市局,嵊州市委、市政府文件形式推广的,每项分别加10分、8分、5分、3分、3分;
(2)在省委、省政府和绍兴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上介绍经验的,每项分别加15分、10分;
(3)在全国、全省、绍兴市科技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的,每项分别加20分、10分、5分;
(4)在全国、省、绍兴市级刊物上刊出经验材料的,每项分别加15分、8分、5分;
(5)工作经验材料得到国务院、省、绍兴和本市领导批示的,每项分别加50分、30分、20分、10分。
一项工作符合多条加分内容的,不累计加分,只给最高分,符合其他加分内容的可以累计加分。特色工作加分必须出示原始凭据材料,没有或不能出示原始材料的项目不得加分。
(八)一票否决
凡科室、单位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年度先进科室、单位,并由分管领导对科室长、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
1.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2.在行风效能明查暗访中被通报查处的;
3.违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条规定”,严重影响部门形象的;
4.被服务对象投诉到“
5.科室或单位因工作不得力被市委、市政府,省科技厅或绍兴市局通报批评的。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除“民主评议”外的考核,先由各科室、单位根据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与有关考核规定,进行自评打分,然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各科室、单位最后得分。
根据总得分高低,按30%比例确定优秀科室、单位,获得年度考评优秀的科室、单位,由局党组在年度大会进行表彰奖励;年度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为不合格科室、单位,有关科室长、单位负责人应向局党组书面报告整改意见。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局长担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具体考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附件:1.《2013年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目标管理任务指标》
2.《市科技局2013年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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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年度工作 考核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