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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食药监〔2013〕33号
关于成立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
领导小组的通知
食安办各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为切实加强对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的领导,规范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监督。经研究,决定成立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钱夏平
副组长:王春江
成 员:徐乐通 施雅英 钱建军
主要工作职责: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和规范项目管理的意见建议;制订和落实规范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对参与项目管理相关人员的教育,杜绝和预防项目建设管理中违纪违法现象发生;研究决定项目建设中工程招标、仪器设备采购、设计变更、大额资金拨付、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等重大问题;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实施组和项目监督组。
项目实施组由王春江同志兼任组长,钱建军同志兼任副组长,杨洪勇、张旭光同志为成员。主要工作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监督组由徐乐通同志兼任组长,王岺同志为成员,聘请卢秋键同志(市纪委)和吴万华(审计局)同志为监督员。
主要工作职责:及时收集掌握各方面对项目建设的评价信息,提出规范项目管理的意见建议;加强与监督员的联系,及时征询意见建议,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督促落实。
嵊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4日
抄送:市府办,市纪委,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市公管办,钱群飞副市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