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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督〔2013〕3 号
关于开展中小学校管理与评价案例评比工作的通 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编辑责任督学培训教材,现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集中小学管理与评价的实践案例。为做好我市优秀案例选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主要内容
可以是学校管理的典型案例,也可以是督学围绕学校管理实施督导或督学亲身经历的案例,包括督学及广大教育工作者在管理或督导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典型案例,也包括管理或督导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或危机事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类:
1.校务管理案例:科学办学、常规管理、民主管理、家长和社区参与等;
2.学生管理案例:学生品德教育、学生身心发展、学生学业负担等;
3.教学管理案例:课程规划与建设、教学管理与改革等;
4.教师管理案例:教师职业道德、教师专业发展、教师绩效管理、教师权益保障等;
5.资源管理案例:资源配备、资源有效利用与开发、经费管理与使用等;
6.安全管理案例: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事故处理等;
7.其他案例:包括其他在学校管理与评价实践中发生的先进事迹或者典型事件。
二、案例撰写要求
1.案例应包括事件、指导、评价三部分,题目自拟。事件,即以叙事或讲故事形式记录自己在督导或学校管理实践中发生的真实、鲜活、新颖的教育事件和发人深省的动人故事;指导,要求运用教育理论结合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提出具有指导性的教育策略;评价,主要是对案例的理论评价,发掘教育故事背后的启示价值,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工作。
2.案例的叙述要条理清晰、真实准确、一事一议、言简意赅,避免写成工作介绍或总结,每个案例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案例报送要求
1.上报数量。各校要广泛发动教师及督学撰写案例,市属学校以校为单位上报,乡镇(街道、开发区)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报送,上报最多不超过7篇,尽量选送不同类型的案例。
2.上报形式。一式6份,其中一份在标题下注明单位、姓名及手机号码,其余5份隐去作者信息。
3.上报时间。各校务必于
四、案例评比选送
督导室将根据案例上报的数量和质量评出市一、二、三等奖若干,并择优选送到省参评。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3年11月27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3年 月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