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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文件
嵊供党委〔20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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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嵊州市供销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通知
各直属企业党组织、市社机关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嵊市委发〔2014〕12号)精神,经市社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嵊州市供销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其工作机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莫承勇
副组长:冯银樵
成 员:郭晓亮、费 强、蒋志军、吴梦达、郁尚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冯银樵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梦达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和联络员,田慧丽、沈 阳为办公室成员。
中国共产党嵊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14年2月25日
(此页无正文)
抄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嵊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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