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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金委〔2014〕22号
关于印发《金庭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的通知
各村、单位党支部(总支):
根据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和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金庭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如下:
一、 学习人员
金庭镇全体党员干部。
二、学习内容
按照市委要求,结合金庭镇实际,重点学习以下篇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绍兴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之江新语》、《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
三、学习形式
紧扣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突出作风建设,以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镇机关党支部学习。坚持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和支部组织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座谈交流与讨论学习相结合。坚持立学立行、即学即改、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进一步推进学风会风文风转变,促进制度建设。
四、集中学习安排
1.召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
2. 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
3. 观看教育专题片。
4. 上主题党课。
5.召开支部专题学习会。3月下旬—4月中旬,镇机关党支部每周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会,不少于3次。村、镇属单位、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组织的学习讨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基本以送教上门、远程教育、集中收看专题片等形式开展。
6. 开展“三思三观”学习讨论。4月上旬,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召开“三思三观”专题讨论会,分析梳理机关“四风”问题具体表现,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
7.开展向党员典型学习活动。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基层走访、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各界群众意见,向党员典型学习。
8.组织学习交流会。4月中旬,镇机关、村、镇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各自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交流心得体会,集中展示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成果。
五、学习要求
1.高度重视。镇党委统筹推进全体机关的学习讨论工作,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安排的落实。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
2.领导带头。镇领导班子要高标准、严要求、做表率,带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带头参加讨论,要认真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5本必读书目,记好读书笔记,为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作出示范。
3.合理安排。要妥善安排好工作,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好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活动,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4、严肃纪律。要严格考勤制度,集中学习期间一般做到不请假、不外出。
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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